深圳金融界高層子女中考加10分,網友質疑不合理。深圳不少學校發送給家長的材料中有關于中考錄取優惠措施,其中有一條規定:“對于深圳金融界高層的子女,加10分投檔錄取。”不少市民感嘆,真是:“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啊!”要知道加1
0分,就超過了多少名學生?家長更是質疑:這條規定有法律依據嗎?(4月19日《南方都市報》)
公平的確是一個相對概念,尤其在與效率進行權衡的時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少地方政府出臺了很多傾斜性的政策,以此拉動GDP的發展,公眾見識多了,也似乎習以為常,畢竟,大局還是要顧的。問題是,在教育公平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敏感絕不是對絕對公平的執著,而是對建立在教育公平之上的社會有序流動的隱憂。換言之,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底線,如果這條線都被突破,那麼,發展的理念就不能被信仰、發展的目的就無法被信賴。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給三好學生或特長生加分,可以理解;給少數民族或高科技人才子女加分,可以接受;給烈士子女加分,鼓掌歡迎。但是,給金融高管子女加分,實在讓人生疑。
城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務的時候,的確容易成為負載眾多價值衝突的矛盾體:譬如資源與政績、譬如經濟與環境、譬如人文與法制等,但在諸多價值衝突中,公共政策應恪守一組最基本的價值操守:相對公平與底線公平。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利。具體而言,就是每個考生依法享有相對公平、平等的錄取權。給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一者,損害了教育公平,擠佔了優質生源的教育機會;二者,營造了職業身份上的特權效應,給高管子女加分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三者,傷害了社會對起點公平的信任。
一般而言,加分政策是一種特殊激勵或權益救濟。金融界有高管,其他重要行業也有高管,為什麼不給其他高管子女加分呢?邏輯而言,高管子女的學習條件更好,成績本應該更出色,而貧困生獲得同樣成績可能需要更多的努力,他們才更需要加分。盡管這個政策已經存在多年,但存在未必代表合理。在普世價值越發清晰的今日,反思“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政策的程序正義與目的正義很有必要。
說到底,中考加分似乎已經應成為地方政府拉動經濟的興奮劑,成為一種誘導性的經濟特權,其背後的隱語就是:以經濟貢獻分配社會資源。國民待遇是公民的權益,更是市民社會構建的法理基礎。如果設立歧視性待遇,法律的尊嚴就無從維護和解釋,社會公正的目標就會被非公正的恩惠所取代。地方要發展,經濟要進步,但公平不能無聲無息的成為沉沒成本。 (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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