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聖祥 作者文集

被稱為“90後美少女作家”的蔣方舟 資料圖片
7歲開始寫作,現已出版9部作品的“90後美少女作家”蔣方舟,今年也參加了高考,並在1月通過了清華自主招生的考試,清華同意將降60
分調檔。清華大學招生辦老師亦表示,“以她現在的考分再加上自主的優惠,問題不大”。(7月8日《京華時報》)
以“作家”身份被降分調檔,語文成績卻只有117分,尤其是面對《舉手投足之間》的作文題目,聲名遠揚的才女居然無從下手,整整研究了半個小時依然沒寫一個字。于是,關于蔣方舟是否有資格享受降60分調檔待遇,網友爭論頗多。而大家更為關注的,是自2003年部分高校實施自主招生以後,關于高考公平的質疑——清華降60分調檔錄取蔣方舟,必然會“擠掉”一個分數可能更高的考生,這公平嗎?
在實質公正或結果公正意義上,何謂高考公平無疑是難以定義的,可以掌握的大概只是實現公平的基本原則,即程序公平優于實質公平——因為前者比後者更客觀也更具可操作性,機會公平優于結果公平——因為前者是後者的必要前提和先決條件。大家之所以普遍認為統一考試並以成績說話的方式更加公平,其實正是偏愛程序公平與機會公平的體現。
現在的問題是,自主招生是否同樣可以做到程序公平與機會公平?如果可以,那麼自主招生在提升高校自主招生權的同時,就不至于在原有基礎上損害高考公平;如果不可以,那麼自主招生在當前條件下實施就難免存在揠苗助長的嫌疑。
筆者查閱了清華大學2008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一般的自主招生人選可享受降20分錄取;“成績突出者”可降30分;“特別優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優惠的錄取政策。顯然,從蔣方舟被允諾的優惠條件來看,當屬“特別優秀者”之列。僅就個案而言,蔣方舟被清華錄取,應該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上升到整體的高度,在程序公平與機會公平上也並非沒有瑕疵。首先,既然自主招生是一個加分籌碼,那麼是否所有人都公平享有參加的機會?清華的招生簡章上寫著“自主招生申請以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換句話說,想得到參加自主招生的機會,基本上必須首先得到學校的推薦,這顯然不符合機會公平的要求。事實上,各招生高校不僅需要中學推薦,甚至已提前將推薦名額分配到了各個中學。
再有,如何保證各高校都充分珍視而不是濫用自主招生權?高校濫用自主招生權,又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考生對自主招生考試存有異議,該如何得到救濟?顯然,類似的制度建設明顯慢于自主招生的推廣進程。
一言以蔽之,如果蔣方舟的幸運同樣能成為所有考生的幸運,那麼降分錄取就無礙于高考公平;但如果蔣方舟的幸運只是獨屬于個體的幸運,那麼降分錄取就難免受到質疑,因為在高考這座獨木橋前,所有人的機會應當是均等的。
相關文章:
"推遲高考"能否成為更多人的權利
特殊高考彰顯人文情懷
特殊高考彰顯人文情懷
一分之差:高考錄取中的公平與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