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科技評獎有超過95%的情況是大領導領銜,小領導加塞兒,真正幹活兒的人在中間,後面是一大堆搭車沾光的人……這已經是科技界公開的秘密了。”日前,在向雲南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呈交的聯名提案中,7名委員呼吁:改革科技項目立項、成果鑒定、評獎和人才遴選的實施細則,用機制來約束行政領導弄虛作假、挂名科研項目的行為。(見2月2日《江南時報》)
據知,在科研項目的審批評審上,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領導挂帥比一線科研人員自行申請更容易,許多科研人員為了申請到項目,不得不忍氣吞聲,將自己的科研成果與領導共享,挂名因而逐漸成為“慣例”,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心領神會,正所謂各取所需,相得益彰。如此“潛規則”,是一種比剽竊更隱蔽、更惡劣的學術腐敗。可悲的是,盡管眾多一線科研人員叫苦不迭,並予以了抵制與反對,怎奈手膀拗不過大腿,只好隨波逐流,徒奈我何。
如今,某些領導對挂名情有獨鐘,什麼協會啦,什麼領導小組啦,什麼名譽顧問啦,諸如此類,只要有名利,都當仁不讓,至于科技成果評獎那就更不在話下了。既然挂名好處多多,既然沒有嚴格限制,在科研人員身上沾點光,實屬天經地義,誰也沒覺得不妥。由于領導們愛挂名,你挂我挂大家挂,一項科研成果往往挂著一長串的姓名。誰要是忘記挂了領導的大名,後果真的不堪設想——輕則評不上獎,重則受到排擠和打擊報復。領導緣何喜歡挂名?一來可以撈取政治資本,體現了領導對學術的高度重視,二來顯示出領導有學問、有能力,如此輕而易舉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領導挂名學術論文、學術評獎之類,其副作用顯而易見,不僅加劇了科技界、學術界的亂象,而且嚴重挫傷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是一種地地道道的學術腐敗。如何凈化科技環境、學術環境,國家除了制定禁止各級行政領導幹部挂名擔任科技項目負責人的實施細則外,還必須對各種科研項目進行一次徹底調查,堅決清理出那些徒有虛名的行政領導人。學術界的剽竊行為並不可怕,因為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討回公道,可怕的是領導在別人的學術論文、學術評獎中給自己臉上抹金,因為對于那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挂名,至今我們還沒有辦法加以遏制,只能空嘆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