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要求輔導員簽《學生管理教育承諾書》,其中一條“不以任何理由與學生談戀愛或超出正常的師生關係”引發各方熱議(11月16日《長江商報》)。
在近代中國,“師生戀”的典范當數魯迅與許廣平,《兩地書》見證了這段美麗而偉大的愛情。幸虧魯迅不是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的教師,許廣平也非該校學生,要不,這對“鴛鴦”就可能被禁令拆散。此外,還有沈從文與張昭和、徐悲鴻與廖靜文等也都是成功的“師生戀”。
這也許是學院的一片苦心,甚至是保護學生的制度性“突破”。誠如院方所言,制定這些條例為的是防患于未然。不準“師生戀”只是其中一條,學生相對弱勢,這樣可更好保護學生。
魯迅與許廣平戀愛並沒有改變“身正為師、學高為范”的教師屬性,同時,我們也不能因為有“師生戀”的典范而鼓吹“師生戀”好處多多。打壓“師生戀”與提倡“師生戀”均屬極端,愛情還是順其自然好。何必糾纏于是否師生呢?
真正的愛情是不分貧賤,不分職業的,師生戀也不例外。師生戀也不乏真愛,不應因為教師與學生之間的職業、身份關係而剝奪他們愛的自由。而用“禁令”的形式制約師生戀也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之嫌。(巢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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