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2月14日專電(記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1月份起執行新的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據了解,新的標準為: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355元(不再按家庭人口數量分設不同標準)。杭州市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270元(不再按家庭人口數量分設不同標準)。
杭州市政府指出,市區市級困難家庭的申請按調整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00%至120%作為申請審核標準。
目前,杭州市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已從750元提高到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