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場維權:職業女性的孕期權利與福利(圖)
一份傾注了自己心血的工作因為懷孕出現變故,胎兒流產了,工資被停發,學校也不再安排她授課———昨日,曾經在石家莊某技術職業學院(以下簡稱技術職業學院)任教的女教師小邢,通過勞動仲裁討回了說法。
■女教師懷孕工作出現變故
·勞動法|勞動合同|就業促進法|帶薪假|爭議仲裁
小邢告訴記者,2006年7月3日,畢業于南開大學的她經入職考試被安排到石家莊某技術職業學院社科教研室擔任專職教師。半年試用期後,經院長、各係主任及多位督導老師考核評審合格,于2007年1月3日轉正。在任職期間先後為2006和2007兩屆數十個班級數千名學生授課,負責講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中國近代史》、《中國古代史》和《心理學》等多項課程。學生們很喜歡她,教研室原來的老主任也曾多次公開誇她課講得好,每學期學生評分均在90分以上。小邢還擔任學院心理咨詢室咨詢老師,義務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方面的困難,學生有什麼心結也願意跟她傾訴。
2006年12月小邢與學校簽訂了校方提供的制式勞動合同,合同內容規定合同期限為五年,同時簽訂附加服務期協議,為期八年。小邢簽了字的勞動合同與服務期協議都是三份,全部由校方保管。
2007年11月23日,學院人事處領導以“與領導溝通不暢”為由要求她在2007年12月轉為兼職教師(即沒有基本工資)或離職,並稱此舉與工作表現無關。小邢告訴記者:“當時我很迷惑,我一直很配合我們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而且我已有一個月左右的身孕。我知道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我就明確告他我懷孕了。”11月27日下午,人事處再次找她談話,要求她在三天內即11月底,必須作出離職或兼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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