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記者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市勞保局提高了兩項工傷保險待遇最低標準,其中傷殘津貼調整後最多為每月2600元。
其一,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90元。
其二,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致殘一級增加380元/月,致殘二級增加360元/月,致殘三級增加340元/月,致殘四級增加320元/月。調整後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為:致殘一級2600元/月,致殘二級2460元/月,致殘三級2320元/月,致殘四級2170元/月。
另外,生活護理費調整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45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16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870元/月。(新民網 實習記者 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