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按照青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有關領導的批示和要求,青海省環保局多次召開會議,專門研究部署重點區域、流域和企業的污染減排與環境執法監管工作,採取了一係列行動措施,嚴懲環境監管不到位的地區和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企業及項目,有效推動了環境執法和監管工作。
限批樂都縣建設項目
針對樂都縣境內109國道沿線的青海泰寧水泥有限公司等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嚴重、環保設施擅自停運現象時有發生,樂都嘉寶實業有限公司等“三同時”制度不落實、主要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監管不力等問題,青海省環保局下發了《關于暫停樂都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通知》,暫停樂都縣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要求8月底前完成整改,經省環保部門全面驗收通過後方可解除限批,逾期未完成整改將延長限批時間。據悉,這是青海省首次啟動區域限批。
挂牌督辦重點地區污染企業
針對西寧市大通縣、湟源縣、互助縣境內水泥及鐵合金等重點行業的企業污染治理不徹底,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偷排現象時有發生,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周邊群眾反復投訴、反映強烈,對周圍環境和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實際,青海省環保局下發了《關于對大通縣湟源縣互助縣境內企業加強環保監管的通知》,對大通縣、湟源縣、互助縣境內的水泥、鐵合金、化工和淀粉加工等行業污染嚴重的企業實施挂牌督辦,要求地方環保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環境執法,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全面整治,實現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污染整治進展不力、未取得效果的地區,將實行通報、挂牌、追究責任、區域限批等措施。
曝光環境違法企業及項目
青海省環保局要求,對未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環保驗收、未履行環保審批手續和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久拖不決的企業在新聞媒體上進行了曝光。對14個省級未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環保驗收的項目進行了通報,對3家未履行環保審批手續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企業進行處罰並停止生產,對4家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久拖不決的企業進行挂牌督辦,要求企業按照確定時限完成整治任務,否則將停止該企業其他一切項目的環保審批。同時,對列入2007年首批在線監控係統建設工作但進展緩慢、嚴重影響全省污染減排工作大局和污染源在線監控工作整體推進的21家企業進行了通報。要求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否則將依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記者:安世遠 李生平 王曉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