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內證券市場的痼疾,“股權分置”的解決問題在歷經8年爭論之後,終于有望迎來破冰時刻。中國證監會近日宣布,綜合各方面情況分析,按照“國九條”所明確的
基本原則,解決股權分置目前已具備啟動試點的條件。
這是自國務院2004年2月表示將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以來,政府部門關于此問題最明確的一次表態。
證監會表示,股權分置產生根源在于早期大家對股份制和證券市場的功能和定位不統一,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目前它已成為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需要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
股權分置的歷史由來
所謂股權分置,是指中國股市由于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中,在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
對于形成這一制度的歷史由來,前中國證監會主席劉鴻儒曾在接受採訪時談到一個情節:1992年春節後,劉鴻儒代表體改委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股份公司改革試驗和股票市場情況。一位老部長說,據他了解,全世界凡是搞股份制和股票市場的,沒有一個不是搞私有化的,中國不能走這條道路。據說在當時這並不只是他一個人的觀點,社會上有不少人都有這樣的想法。為了解除人們對搞股份制和股票交易就是搞私有化的擔心,在1992年體改委頒布的一項法規中明確,凡是實行股份制的企業及其股本構成比例,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在當時,上市公司的公有股佔60%左右,只有40%是市場流通的。據稱,股權按此比例控制,
目的是為了明顯體現公有制為主的原則,但也從此留下了股權分置的問題。
劉鴻儒說,在1990年中國的股票市場能否生存的關頭,是把改革推進下去,還是停止試驗,關鍵在于擔心私有化,採取“股權分置”的原則是為了保留和推進股份制與股票市場不得已而為之的事。限于當時的認識水平,只能用機械的國有控股比例來解決。
應該承認,股權分置在國內股市試點和草創階段,矛盾還不顯得那麼突出。隨著股市規模的擴大,非流通股總量越來越多,它與流通股之間最初設定的“同股同權”原則,與現實狀況格格不入,乃至構成了制度性“圈錢”陷阱,與投資者權益形成尖銳衝突,致使投資者信心屢遭重創,股票市場也因此長期處于低迷甚至陷入危局。此外,由于較長時間以來,市場對管理層如何解決股權分置存在各種各樣的猜測,這種猜測隨後逐漸演變為對股市預期未來不確定性的主要因素之一。
業內人士認為,正是由于這種預期難以把握,最終導致國家出臺的各種股市利好政策的作用和影響也明顯減弱。股權分置問題已成為國內資本市場向前發展的重大障礙。
“股權分置”試點條件成熟
在證監會宣布“股權分置”試點條件成熟後,證券業界對這一“制度性轉折”的認識正趨同一致。中國人民大學證券與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在接受採訪時認為,證監會的此次表態,說明監管層對非流通股的流通問題研究比較透徹,對市場反映已有充分心理準備,股權分置的解決已漸行漸近。
最早提出“股權分置是中國股市制度性缺陷”的證券市場知名人士張衛星認為,到目前為止,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國家管理層與社會各界在認識上已形成了最大統一,這是最終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前提。
張衛星現任頤合財經首席分析師。在接受採訪時他說,在中國股市設立之初,國家做出了國有股、法人股暫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初衷是確保國家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但這種制度保證企業“國有”色彩的同時,也將股市人為割裂,並最終造成長達4年的漫漫熊市。其間,國家曾出臺“國有股減持”等折衷方案,但結果很不理想。此次管理層決定從制度層面上對股市動“手術”,說明管理層認同了股權分置的弊病,在這一問題上與學術界、業界和廣大股民形成了共識。
除形成共識外,對股市的這一“沉疴舊疾”拿出怎樣的措施來解決是其中的關鍵因素。據了解,幾年來學者和業界為此提出的方案多達上千種,而且在經過討論和爭論後,其中的一致性和共識性的東西越來越多,財富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吳曉佳認為,這些都為解決股權分置具體實施方案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參考意見。
更重要的是,中國股市在經過了4年的熊市後,大的國有企業股權估值與市值已基本持平,大體上達到與國際接軌的水平。吳曉佳認為,從這個意義上說解決股權分置對市場的正面影響已遠大于負面影響。也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決策層才有了進行試點信心和決心,公開表示解決股權分置試點的條件已經成熟。
解決“股權分置”的三大猜想
既然啟動解決股權分置試點已“箭在弦上”,社會各界下一步關心的問題應該是試點工作的時間表、入選的試點企業條件和試點的受益者是誰。對這三大猜想,張衛星、吳曉佳和吳曉求分別給出了他們的看法。
猜想之一:試點工作何時啟動?
在何時啟動試點工作這一問題上,張衛星認為,解決股權分置在理論和實踐上條件已經成熟,在近、一兩月內啟動試點的可能性極大。
吳曉佳則認為,何時啟動試點尚具有較大不確定性。他說,本來在今年“兩會”以前就有消息說將啟動試點工作,但股市大盤的不斷下降使得試點工作一再推遲。據悉,目前許多企業已經把解決“股權分置”的方案呈報給監管部門,對此吳曉佳認為今年五、六月份啟動的可能性比較大。
對此吳曉求說,何時啟動試點還要取決于市場。他認為,雖然證監會對此已有明確表態,但仍有許多輔助性工作要做。如果證券市場表現得好,試點的啟動工作可能要慢些;如果表現不好,可能啟動會快些。
猜想之二:入選的試點企業究竟會“花落誰家”?
對股權分置的解決問題,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關于這一問題的核心是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需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市場的承受程度統一起來。因此,解決股權分置只能是由點到面,循序漸進。
然而究竟哪些企業會成為“試點”目前還是個謎。對此張衛星表示,試點企業應首推民營企業。他認為,民營企業決策簡單,不需要投票等繁雜的表決程序,但這些民營企業應該是經營業績比較好的。
對此吳曉佳表示認同。他說,試點企業應該是資質比較好的企業,一般來講,應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他認為,這樣的企業從民營企業隊伍中選出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民營企業股東之間容易達成共識。但他同時表示,管理層選擇一、兩家股本比較簡單的國有企業作為試點也很有可能。
猜想之三:誰是試點工作的受益者?
對“試點的受益者會是誰”這一問題,張衛星認為,解決股權分置是交易制度的一次跨越,它保護流通股股東的權益,因此受益者主要是流通股股東。
吳曉佳則認為,由于試點方案必將同時考慮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平衡,所以啟動試點將會使兩方均受益。他說,一般講,質量好的上市公司會成為首批試點,因此在近期股市將有一個上漲的預期,這對股民來說是件好事。
對此吳曉求表示,試點工作的最終受益者將是市場本身。他說,解決股權分置為資本市場交易的透明化和規范化提供了制度基礎,這將有利于發展資本市場和推動國內金融體係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