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姓吉”,卻偏偏要改“姓蒙”、“姓黑”……
今年以來,全國多個省份日益凸現的“車輛外挂”現象,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有關人士表示,車輛“改姓”方便了自己,卻“改傷”了交通秩序,“改傷”了稅費的徵繳。治理“車輛外挂”,正成為當務之急。
本地車為何要用“外地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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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某地一輛挂著河南籍牌照的運輸車。 (新華社記者
李亞彪/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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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哈高速公路上,每天有大量營運車輛, 其中包括不少外挂車。(新華社記者
李亞彪/攝) |
機動車輛外挂,是指本省機動車輛將車籍落(轉)向外省,向外省繳納稅費,但主要在本省營運。
“車輛外挂”現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吉林省為例,據相關部門統計,自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從吉林省轉往外省的5噸以上大型貨車就有3400余臺。
本地人養外籍車輛,並非這一段時間的現象。從2004年底到2005年1月末,僅1個月內,在長春市交通管理相關部門辦理正常轉籍手續的貨車就有637輛,而本地車主購車落外省車籍的有950臺。在吉林榆樹市,交通管理部門有一次調查發現,在一個晝夜停車場內的200余輛貨車,光外籍車輛就有180臺,有黑龍江省的、有內蒙古的,還有西藏的。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說,這些車都是本地人落的外地車籍。
在廣西桂林,一些挂湖南省車牌農用車車主說,本地車為什麼要改外地戶口,主要是圖便宜。拿養路費來說,以載重10噸的農用車計算,桂林的收費每月每噸比湖南貴40元左右,改個姓,一年能省下5000元。
吉林省有的政協委員認為,車輛“改姓”、“改戶”,根本的原因在于省際之間目前在車輛落戶、養路費徵收、車輛年檢等方面存在著政策和收費上的差異。由于機動車輛特有的流動性,使其在收費較低的甲地繳費,而在收費較高的乙地營運成為可能,而國家在這方面又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來制約,個別省(區)及一些運輸業主正是利用這種“法律真空”少繳國家涉車稅費。
新車“落戶”或舊車“改姓”,對于一些車主來說,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南方有的城市農機銷售點,可以直接為購車者提供“異地落戶”服務。“改姓”也不難,有時車主只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和申請就行。既然有“商機”,于是產生了一批非法中介公司和“車輛蛇頭”,設立辦事處,為車輛跨省落籍提供“一條龍”服務。在車輛年檢、繳納稅費時,這些中介組織直接派人或委托他人就地核發檢車憑證和收取稅費。吉林省交通部門在調查中,就曾發現西藏和內蒙古的一些運輸公司在本省設立的多家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