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了8個月的“禁酒令”,僅公款招待費就為河南省信陽市節約了4300多萬元。一紙禁酒令,給信陽帶來了什麼?

邱炯 繪
“禁酒令”:一場公務招待的變革
在我國,公款吃喝由來已久,尤其是一些黨政幹部打著公務接待的招牌,中午公款大吃大喝,隨意消費、超標消費。這種行為一是影響幹部形象、敗壞社會風氣,影響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也往往衍生出其他種種腐敗;二是造成極大的浪費,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有媒體報道稱我國每年的公款吃喝費用已經超過3700億元;三是影響了公務人員的身體健康,不但影響工作效率,而且經常引發家庭矛盾。
“我多次在電視電話會上見到一些幹部中午喝得面紅耳赤,會場上打瞌睡。這樣整天喝酒打牌,哪有時間學習,哪有心思幹工作?”在1月4日信陽市委召開的動員大會上,市委書記王鐵痛斥了當地幹部作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就是在這次大會上,宣布了“禁酒令”,嚴禁公務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違反者給予談話、通報批評甚至撤職的處罰。隨後,信陽市委、市政府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推出了“五個禁止”,明確禁止公務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
何謂“五個禁止”?也就是:第一禁止說了不辦,定了不幹;第二禁止公務人員在工作日中午飲酒;第三禁止賭博和變相賭博;第四禁止一切不必要的迎來送往;第五禁止公務活動中的吃、拿、卡、要。現在有很多人把這“五個禁止”重新綜合提煉稱為“禁酒令”。
隨後,信陽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三個督查組,由三位退居二線的老同志作組長,每個督查組配備三件武器:酒精測試儀、微型攝像機和微型錄音筆。每個督察組配備了一輛公務車,中午可以隨時去酒店進行檢查,下午可以隨時去單位檢查。督察組還可以隨時調動110,對中午喝酒的領導幹部可以“先斬後奏”、有權就地免職。
賦予的這些權力,為督查組減少不必要的幹擾和壓力,使督查組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保證了“禁酒令”的順利、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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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酒令”成效顯著
“省下”的4300萬本就不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