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浙江省中考分數線的公布,廣大初中畢業生和家長都沉浸在上榜的喜悅和落榜的失意中,但是對于浙江省紹興縣的家長和中考考生來說,除了喜悅和失意外,更多了一份憂慮和惆悵:紹興縣教育局在5月12日公布了新政:“具有大專學歷及以上或初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各類人才,在柯橋買房子,其子女參加中考就可加10分”。雖然目前新政已經取消,但它帶來的陰霾卻一直纏繞在紹興縣考生和家長的心頭,揮之不去。
據了解,買房孩子中考就能加10分的政策出臺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雖然有人認為這個政策的出臺可能是“當地政府為了留住高級知識分子和技術人員的一種政策”,但這種聲音很快淹沒在一片“聲討”中。用中考加分促進房地產交易,紹興縣教育局的這個新政策無疑挑戰了社會公平的底線,讓人們紛紛思考,誰該為這樣的政策買單?

江蘇 畢傳國/圖
紹興縣教育局出臺新政:買房孩子中考就能加10分
5月12日,紹興縣教育網上出現了一份編號為“紹縣教普[2008]97號”的《關于柯橋城區人才子女的中考加分試行意見》,文件稱:“為發揮教育在繁榮柯橋新縣城中的作用,經研究,對居住在柯橋新縣城的各類人才的子女在中考時報考柯橋城區普通高中實行優惠加分政策。”
文件中說明的具體辦法是:對住在柯橋城區(四個街道)並在柯橋城區內有合法產權的商品住房(含已購經濟適用房、人才公寓)且紹興市區和縣內其他地方無商品住房(含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人才公寓)的具有大專學歷及以上或初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各類人才子女,參加本縣中考自願報考柯橋中學、魯迅中學柯橋校區、鑒湖中學,可實行優惠加分10分錄取。
文件專門強調了對房產證、戶籍證和實際居住地必須一致;參加中考孩子的家長必須提供自己的學歷證書或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並且規定教育局對加分對象實行一年一審,“發現弄虛作假者,除接受縣有關部門的處理外,取消該學生因享受優惠加分而取得的錄取學校的學籍。”
無獨有偶,紹興縣早前出臺的政策中,就將教師轉正與在當地購房相挂鉤,該規定稱:紹興縣今年招聘的教師,如果在規定地方買了商品房,在試用期滿後可以轉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
紹興縣教育網隨後又挂出通知,聲明紹興縣優質教育資源擴容增量,增加優秀生源的任務基本完成,中考政策跟進調整,城區人才子女加分政策暫停執行。通知時間顯示為6月13日。
對此,紹興縣教育局有關工作人員解釋:這份材料還不是正式文件。在教育係統內部它還只是一份徵求意見稿。一份文件的正式出臺,還需要經過調查、研究、審查、廣泛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