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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延伸審計了所屬國家廣播電影電視集團(簡稱廣電集團)、廣播影視信息網絡中心(簡稱網絡中心)等8家單位。
一、基本情況
廣電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2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廣電總局2004年較好地完成了向所屬單位批復預算、撥付資金和執行本級預算等工作,本級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合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了所屬單位財務管理,積極建章立制,提高依法理財水平。但審計也發現,在預算管理,特別是二級單位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廣電總局及所屬4個單位多報領住房公積金預算9084.57萬元,形成專項結余。
近些年來,廣電總局及所屬無線電臺管理局、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4個單位,以上年度預算批復數為基數,申報住房公積金預算,至2004年底共計多報領預算資金9084.57萬元,形成專項結余,不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于“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
(二)廣電總局未向所屬單位批復“其他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預算2.75億元。
至2004年底,財政部批復的“其他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費”預算還有2.75億元滯留在廣電總局,未向所屬單位批復使用,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關于“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科目和數額執行,不得挪用;確需作出調整的,必須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的規定。
(三)廣電集團多報領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3367.12萬元。
2002至2004年,廣電集團共計多報領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資金3367.12萬元,不符合《財政部關于編制2004年中央部門預算的通知》中“預算安排要充分體現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與部門履行行政職能及事業發展計劃相一致,與國家財力相適應,從嚴從緊編制各項支出預算”的規定。
(四)網絡中心未經批準,轉讓原值1120萬元的國有股權,違規處置轉讓收入。
2000至2001年,網絡中心未經廣電總局批準,將原值1120萬元的國有股權轉讓,並將轉讓收入1.03億元存放在其持股的中廣有線信息網絡公司及該公司工會,其中332.12萬元發放給了該中心和中廣有線信息網絡公司等單位部分幹部職工。網絡中心還從中支取2000萬元,連同其他資金300萬元,委托投資管理公司運作,至2004年底尚有2150萬元本金逾期未收回。上述做法,不符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關于“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應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並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及《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關于“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收入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股權轉讓收入(包括配股權轉讓收入)以及有限責任公司國家出資轉讓收入,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認後上繳”的規定。
(五)網絡中心違規建設項目。
1999至2004年,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網絡中心自行建設廣播電視傳輸光纜幹線網二、三期工程,累計投入19.45億元,其中違規使用流動資金貸款16.36億元。上述做法,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信息產業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加強廣播電視有線網絡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中“從中央到縣一級的廣播電視傳輸光纜幹線,廣播電視部門未建的原則上不得再建。要通過各種方式充分利用國家通信主幹網和其他已建成的網絡,不再搞重復建設。確需新建,須符合國家信息化規劃並經過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同意”及《國務院關于嚴格限制新開工項目、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資金源頭控制的通知》中“嚴禁用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搞固定資產投資”的規定。
(六)部分所屬單位執行預算不嚴格。
中央電視臺2004年基本支出預算為57.2億元,實際支出58.58億元,超預算1.38億元;未向廣電總局申請,擅自將499.91萬元預算資金用于京門大廈改造工程。
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超范圍列支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1364萬元,用于電影院發行貸款貼息等。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關于“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及《廣播電影電視部、財政部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的規定。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多報領預算資金問題,要求退還財政或報財政部批準後用以抵減以後年度專項撥款,並要求廣電總局對所屬單位住房公積金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未批復預算問題,要求制定相應措施進行整改;對網絡中心自行建設廣電幹線網問題,要求盡快補辦相關手續;對網絡中心向個人濫發錢物問題,已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網絡中心將取得的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于固定資產建設問題,已移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對其他問題也相應作了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廣電總局及所屬單位應提高對實行部門預算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項目的科學論證,進一步細化預算,強化財務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廣電總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並向有關所屬單位作了通報,要求認真落實審計決定,積極整改。目前,審計提出的部分問題已得到整改落實:對部分單位多報領住房公積金預算問題,廣電總局已和財政部溝通,財政部在核定其2005年住房公積金預算時已予以抵減,同時還將組織對所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廣電集團多報領的預算資金,廣電總局已收回;對未向所屬單位批復預算問題,廣電總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不斷提高預算到位率;對部分所屬單位執行預算不嚴格問題,廣電總局已責成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要求其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嚴格預算執行,規范預算管理;對超范圍使用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問題,廣電總局已向財政部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對審計提出的其他問題,也正在組織整改。
附件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落實200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決定情況的函
審計署于2004年11月22日至2005年3月20日對我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我局接到《審計署關于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200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決定》(審新聞決[2005]169號)後,立即進行了認真研究並轉發有關單位,要求各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各單位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學習了審計意見,表示誠懇接受審計意見,嚴格按審計意見加以改正。現將落實審計決定及審計意見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單位多獲取住房公積金9084.57萬元問題。我們已將此情況反饋給財政部有關部門,財政部已在核定我局2005年住房公積金預算時考慮這一因素並抵減了2005年住房公積金預算。我局已要求各單位對住房公積金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對結余的住房公積金全部抵減2006年財政撥款。
二、關于中國廣播電影電視集團2002年度至2004年度基本支出預算多申報33671296.95元問題。根據中央關于廣播影視體制改革的要求,中國廣播電影電視集團機關的職能已劃轉我局有關部門和單位,集團機關的工作人員已統一交流到我局機關和有關企事業單位,結余資金已按原渠道全部退回我局計財司。
三、關于2004年度預算批復不完整造成27507萬元預算資金未使用問題。在批復2005年度預算時,我局已按照審計要求並結合項目管理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了年初預算到位率。
四、關于未經批準建設廣電幹線網,投入194546.17萬元問題。2005年9月7日,信息產業部組織專家組對《2004年—2006年國家廣電光纜幹線傳輸網專題規劃》進行了評審,並原則通過了該規劃。待信息產業部正式批復後,我們將按程序抓緊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盡快完成廣電光纜幹線網立項手續的補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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