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轉開、拆分等限量集中銷售須在公告日起六個月內保持承諾的規模——
證監會基金部4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金行業風險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針對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轉開、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銷售活動,首次明確規定基金公司在發布公
告或相關宣傳推介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保持基金規模控制在向投資人承諾的范圍內。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始終堅持長期穩健經營理念,認真評估其人員儲備、投資研究、係統運營、客戶服務、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管理水平,努力保持資產規模擴張與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公司脫離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擴張基金規模,維護基金持有人長遠利益。
有效控制基金規模
基金銷售業務方面,《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銷機構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合規穩健地開展基金銷售活動,要求各機構認真考慮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審慎向投資人推薦合適的基金產品,並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嚴禁誤導投資人。
《通知》明確,基金公司和代銷機構不得誘導投資人認為低凈值基金更便宜,不得人為制造基金銷售緊俏氛圍,不得擅自變更基金發售日期、集中申購日期,不得以網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遲基金集中銷售日期,不得進行預約認購或預約申購,保證基金銷售活動公平公正。基金公司要採取比例配售等措施,有效控制基金銷售規模,切實履行向基金投資人公告的有關基金銷售規模限定承諾;對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轉開、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銷售活動,《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在發布公告或相關宣傳推介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保持基金規模控制在向投資人承諾的范圍內。
《通知》還要求各個基金銷售機構要密切關注、檢查自身業務技術係統的運行情況和承受能力,及時改進和完善業務運行技術係統,準確、及時辦理各項基金交易業務,防范因業務量迅猛增長引發各類技術風險。
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
基金投資業務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牢固樹立價值投資理念,根據各基金合同確定的投資策略、投資風格以及風險收益特徵,嚴格按照股票選擇標準、投資決策程序與授權制度以及交易執行流程等進行股票買賣和投資組合的構建,保持基金投資風格與基金合同約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機交易。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特別加強對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證券買賣和各類異常交易行為的重點監控,切實公平對待所管理的各類資產,嚴禁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形式的各類不當交易。
針對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業績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視流動性風險的問題,《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認真關注各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債券、股票等的配置情況、持股集中度和單只股票的投資價值及估值風險,加強流動性風險的評估和壓力測試工作,合理配置資產,並結合市場狀況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動性風險控制方案,以切實加強基金投資的流動性風險管理。
嚴格從業人員行為
在從業人員管理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基金從業人員、尤其是投研和交易人員的職業操守教育和管理,嚴禁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進行股票投資或提供投資信息、建議。針對部分從業人員在公開媒體發表對市場走向、個股價格的不當評論等現象,《通知》明確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人員對外發表投資相關言論,應當保持應有的客觀、理性和審慎,應當有利于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特別是中小持有人的利益;應當有利于廣大投資者正確認識資本市場和基金市場,培育長期、穩健、防范風險的理財文化;應當有利于證券市場和基金行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繼續投資者教育工作
《通知》還要求基金銷售機構以風險教育為重點,繼續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要求各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繼續落實發放《基金投資者教育手冊》、要求投資者在相關風險揭示文件上簽字等措施,加大投資者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實效,促使廣大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全面、正確認識購買基金存在的風險,引導投資人樹立長期穩健的投資理念,增強風險防范的意識,為基金行業的發展奠定牢固堅實的基礎。
今年以來,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我國基金行業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投資基金踴躍,基金資產規模成倍擴大。最新統計顯示,截至10月底,我國59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341只,基金總規模為20553.38億份,基金資產凈值達33120.02億元,分別為年初的2.8倍和3.8倍。
在基金業快速發展的同時,最近一個時期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現象。據了解,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盲目追求規模擴張,利用一些可能誤導投資人的方式開展持續營銷活動,部分銷售機構銷售基金時未能充分揭示投資風險,進行不正當競爭;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業績排名和短期收益,忽視流動性風險;有的基金經理參與短線交易,基金投資換手率較高;有的基金從業人員公開發表對市場走向、個股價格的不當評論等。
此次《通知》的發布,旨在提醒全體從業人員在基金行業快速發展、整體呈現健康態勢的大好局面下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防止盲目樂觀,進一步強化基金市場風險管理,防范基金銷售、投資等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促進基金市場的持續穩健發展。
監管部門表示,在《通知》下發後,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密切關注公司的銷售、投資等業務活動,推動基金管理公司、代銷機構增強風險防范與合規經營意識,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促進基金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記者 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