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通存通兌,暴利收費? 百姓不能總是受傷害
商業銀行開通跨行通存通兌業務本是一項“便民措施”,結果卻招來了“民怨聲聲”。(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岳瑞芳)在物價問題高度敏感的今天,就連銀行收費價格也空前地引起人們廣泛關注。
11月19日,商業銀行開通跨行通存通兌業務並公布收費標準。業務剛一推出,即招來質疑聲一片,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銀行特別是大銀行的“收費過高”上。
據悉,在此次公布的收費標準中,工、農、中、建四大行“統一定調”按照交易金額的1%收取。除中行規定最低1元、最高100元外,其他三大行均為最低10元、最高200元。
與四大行相比,中小銀行的價格則普遍低得多。比如,北京銀行單筆1萬元(含)以下是每筆5元,若按四大行的1%來算,跨行通兌1萬元,手續費就是100元,差距在20倍左右。
眾所周知,在我國的金融體係中,以工、農、中、建為首的國有大銀行佔有主導地位,擁有廣泛的客戶和眾多的網點,可以想象,如果跨行通兌業務要全面推廣,應主要是在四大銀行間展開。
而且,開展通存通兌業務,不但可以方便儲戶,對銀行來說,信息資源共享、人力資源共享、儲戶資源共享,也都將帶來銀行勞動效率的提高和經營成本的降低,對銀行甚至是整個社會都有利,應該得到支持和推廣。
但現實並非如此。雖然從收費標準上看,中小銀行似乎在總體上積極支持開展通兌業務,但大銀行的高收費客觀上還是將消費者拒之門外,使業務無法全面鋪開。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作為銀行,特別是國家控股的大型商業銀行,其國有性質決定其應負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然而,大銀行的“高收費”行為卻等于是在“人為”地增大銀行甚至是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是很不應該的。
應該說,大、小銀行間的確存在競爭行為,為鞏固自身的市場地位,大銀行適當採取比小銀行高的收費標準無可厚非,但究竟應該高多少,是否應全部由消費者承擔值得探討。
據悉,跨行通存通兌的費用支付方式有財政補貼、小銀行補貼或客戶支付三種,目前只是採取了客戶支付方式。劉俊海等專家建議,能否將三種或其中兩種方式相結合,比如小銀行補貼和客戶支付相結合,在小銀行能接受的范圍內,採取措施鼓勵大銀行積極支持跨行通存通兌業務,先將業務推開,然後再進行適當的利益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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