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北京購房人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將和房價無關,而只和建安造價有關。北京市建委昨天明確,本市商品房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數額擬定按照本市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建築平方米造價的8%測算,其中多層住宅交存標準為10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全現澆結構15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框剪結構200元/建築平方米。從
今天起到2月14日,該辦法將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市建委今起公開的有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徵求意見稿對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劃轉程序、使用程序進行了明確規定。關于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標準,市建委擬規定商品住宅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按照本市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建築平方米造價的8%即建設部規定的高限測算,並適時進行調整。具體而言,商品房交存標準為,多層住宅,10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全現澆結構,15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框剪結構,200元/建築平方米。公有住房交存標準為本市房改成本價的2%;多層住宅的售房單位按照售房款的20%交存,高層住宅的售房單位按售房款的30%交存。
以一套單價1萬元/平方米、 以一套單價1萬元/平方米、面積為100平方米的高層框剪結構住宅為例,按照老辦法購房人需要繳納100平方米×1萬元/平方米×2%=2萬元,而按照新辦法則需繳納200元/建築平方米×100平方米=2萬元。
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出,購房人所購房子單價越高,不管所購房是多層還是高層,是高層框剪結構還是高層全現澆結構,按照新辦法繳納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相對之前減少了。
市建委明確,新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將適時調整,而關于專項維修資金的劃轉程序,市建委擬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後,經業主大會決議,確定專戶管理銀行,並由業主委員會與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簽訂移交協議後方可進行劃轉;關于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程序,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分攤,以產權歸屬與受益人分攤為基本原則。對專屬一個單元的,由該單元全體業主按建築面積分攤,對專屬一個樓層的,由該樓層全體業主按建築面積分攤。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相關業主與售房單位在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分攤上,按幢確定,樓內相關業主和售房單位再按照該幢樓全體業主交存總額與售房單位提取總額的比例分攤。
同時,市建委還面向社會公 同時,市建委還面向社會公開徵求《住宅應急維修工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規定(試行)》意見,該規定明確了住宅應急維修工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范圍和資金使用程序,保障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能正常使用和運轉。應急維修工程范圍包括住宅及共用設施設備發生突發安全事故以及不能正常使用、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應急搶修和維修工程。使用應急維修資金時,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須將維修資料在公共部位明顯位置進行公告。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房管單位進行公告。(余美英)
房屋維修金交存新標準將實施 單價越貴越合適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天(2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最大的變化是,把以前按總房款比例交存,改為按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比例交存。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北京的建安造價基準最高為2000元/平方米。通過計算,記者發現,單價高于8000元/平方米的房子,首期按新標準交存將更省錢。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