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新華論壇 >> 觀點碰撞

請問銀行,誰先違約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4月04日 07:58:25  來源:發展論壇
 
 新聞背景

提前還房貸的種種問題

    3月17日,央行再次調高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後,更多市民打算提前還貸。據銀行人士預計,由于新利率要在明年1月1日才正式執行,所以年底將掀起一股提前還貸的高潮。為制止提前還貸的勢頭,廣東多家銀行已準備出臺措施避免市民提前還貸所帶來的利息損失,收取違約金成為正在考慮的主要措施。據了解,中行已規定按還款額的月利息作為違約金,而農行、建行、工行則在緊急商討中,估計會在1∼2月內出臺具體方案。

 網民聲音

有道理,符合合約精神 
 
:D】:這體現合約精神。合約訂明3個月還,那麼銀行就可以收三個月利息,現在你提前一個月還,銀行就少收一個月利息,銀行的收入減少了,當然不幹啦。目前國際上是通行提前還貸罰違約金的。
無能老農】:支持銀行的做法,這不叫霸王條款,應該叫公平交易。
恍恍忽忽】:提前還貸違約金不是霸王條款。我舉個例子:您的公司在年初與A公司訂立9月份的出口合同,並與B公司訂立8月份購買設備的合同。可是,B公司在2月份就把設備運來了,並要求付款。可是,在2-8月間設備被閒置,資金被佔用。難道您沒有覺得有損失嗎,您不打算向B公司要求賠償或堅持按合同履約嗎?
狂草急就章】:站在個人角度上我是不願意付違約金的,但是如果在銀行角度你違反了和銀行的貸款協議,假如本來銀行借給你錢20年還請,銀行可能要賺你十幾萬利息,你提前還款就讓銀行和你的貸款合同提前終止了,銀行可能只能賺到很少的利息,你違反了貸款合同,站在這個角度上來說是客戶應該支付違約金。
    但是考慮到我國銀行業還沒有放開競爭,客戶並沒有得到最優質的服務,所以我不讚成目前就要實行罰違約金,可以在未來對外資,民營銀行已經完全放開競爭後,給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最合理的價格的時候才能實行罰違約金,你不能對你有利的就要和國際接軌,對你構成競爭壓力的就不接軌。  

反對! 是誰先違約?

落一葉難知秋】: 提前還貸是違約!單方面提高放貸利息是不是違約?
阿堂】: 出臺政策時為什麼總是忘了老百姓的利益?與民爭利會得民心嗎?!
老工程師】: 除非只對新按揭者提高利率, 否則客觀上這種行為是欺詐行為。舉個例子,如果甲借錢給乙,說好了20年分期還,利息是A,乙同意了。乙借錢後甲說,利息改成十倍的A,而且不許提前還。這是什麼行為?這客觀上已經不是什麼霸王條款,完全是蓄意欺詐!如果這種行為合法,那麼銀行方面可以先用很低的利率讓很多人“上鉤”,而後大大地提高利率,使民眾沒有任何辦法地被掠奪。
我愛我中華  這些銀行仍然沒忘記自己是官老爺,所以他們才自以為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才能要求存貸款的人遵守他們制定的遊戲規則。
大鼠愛大米】: 如是銀行違約在先。老百姓就應針鋒相對,提前還貸就是正當防衛。 
sunjetcom】: 眾所周知,合同是對簽約雙方的制約。合同所簽訂的內容必須是不可單方更改的,若是將來情況發生變化,合同的條款都應該雙方共同協商認可,合同才繼續有效。我國的貸款合同一向都是由銀行單方制定,對將來情況發生變化銀行始終是有利一方,貸款者總是無可奈何。
    如今的銀行房屋貸款利率上調,其實就是對合同內容的修改。在簽訂貸款合同時,銀行沒有注明將來銀行利率可能發生的變化,以及變化量的限定。誇張的說,如果利率漲了100倍,同樣需要貸款者繳交利息,這合理嗎?如果出現負利息,銀行也會給貸款者付保險費嗎,這也合理嗎?
    其實,在合同內容發生實質變化時,雙方有權提出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國家的銀行利率變化,對雙方來說都是不可抗力,對此,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就該合同修改或終止合同都是合法的,並不存在違約的情況,銀行要對提前還貸者收取違約金是沒有根據的。

 更多留言>>>

 網民熱貼

·央行新政:朝房地產泡沫捅刀子,流血的是咱老百姓?  

· 別拿窮人開涮——評央行副行長關于房貸利率的說法 

·個人房貸利率提高,央行此舉意欲何為?

· 房地產稅是劫貧濟富嗎?

進入論壇>>>

(責任編輯:妙妙)
  相關新聞/圖片:
· 誰來為張衡生的死亡負責?
· 政法機關,你該怎樣面對批評?
· 科學發展觀 不再以GDP論英雄
· 央行,你能不能刀下留“人”?
· 我和總理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 房地產稅開徵,受傷的會是你嗎?
· 統一分數線,高考就公平了?
· 房子--壓在我背上重重的殼?
· 反分裂國家法是13億民意的要求!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查看評論
  請注意:
·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 新華網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利。

新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新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新華社,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並注明“來源:新華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新華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讚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請在30日內進行。
聯係方式:新華網管理協調部 電話:010--63073424
★ 登錄論壇 ★
用戶名:
密 碼:
遊客進入  用戶注冊
社區圖片

春天的約會

更多...
觀點碰撞
· 請問銀行,誰先違約
· 河南人招誰惹誰了?
· 領導引咎辭職能否落到他們頭上?
· 大學在校生可以結婚,利大弊大?
· 誰來為張衡生的死亡負責?
更多...
壇笑風生
· 超級搞笑:一個村妮的聊天記錄
· 某白領麗人的徵婚啟示
· 【楊家笑話】:讓老鼠帶個口信
· 對付貞子的若幹辦法
· 我們一直都不能聘用你
更多...
情感碼頭
· 我的愛情永遠不在服務區
· 離婚前,讓我最後一次寫你
· 把你從我的電話簿中刪除
· 別了,隱隱作痛的那塊肋骨
· 人生中最浪漫的事
更多...
精彩貼圖
· 誰“動”了自由女神像
· 水鄉古鎮朱家角
· 圖行天下2005之【金陵春夢】
· 純潔的、超凡脫俗的瀘沽湖風光
· 金色的世界,看日出日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