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江西6歲的小女孩丁香小慧家住上饒市鄱陽縣,雖然比較調皮、好動,但是天真爛漫,很討人喜歡。然而最近,她卻被人打得遍體鱗傷,不停的吐血,慘不忍睹,此事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網友對小女孩的父母紛紛進行指責,父母離異,最無辜的是孩子,別讓家庭暴力抹殺孩子快樂的童年,拿起法律武器保護未成年兒童是每個社會成員義不容辭的責任。你怎麼看?請進來談談>>>
論壇熱貼:太殘忍!是誰將六歲女童打得吐血?[組圖]

資料圖:小慧被打得口吐鮮血
救救孩子,惡毒的後母當嚴懲!
梅山苑:真是慘不忍睹!可憐的孩子,肉體受摧殘,心靈受創傷。建議立案偵察,如果屬實,應給這個後媽應有的法律制裁,還小女孩一個公道,讓孩子的童年不再有惡夢!
地域之分:女孩的後媽是罪魁禍首,其父親是幫兇,再加上生母的軟弱和無知,給孩子身體和心理帶來了極大的創傷。可憐的孩子,要堅強地活下去,讓那些傷害你的人承擔法律責任。
煩公子:這是什麼樣的父親啊?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骨肉受傷害卻無動于衷,還好意思為妻子辯護?我們強烈要求相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並在道義上予以譴責!
薄荷老鼠:為人父母怎能如此殘忍?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可他們是無辜的。希望女孩的親生媽媽不要再離開這個受傷的孩子,祝小姑娘早日康復!
華軟--有下:天下怎麼有如此狠心的父母,即便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也不該下這樣的毒手。淘氣是孩子的天性,父母應當包容,而不是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人心都是肉長的,希望孩子的父母站出來給大家一個說法,以後好好對待孩子,負起做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要落到實處
羅天梁: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任重道遠,應當依法維權,以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契機,對少年兒童應該享有的合法權益,拿起法律武器加以保護,使保護未成年人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新華網友:發生這種事為什麼會沒人管,一定等到出人命嗎?如今,離異破損的家庭越來越多,夫妻雙方將孩子的撫養問題推來推去,有的孩子甚至遭到遺棄,繼父後母虐待孩子的情況屢有發生。受傷的是孩子,也是祖國的未來,未成年人成長的家庭環境不可忽視,別讓孩子的心靈從小就罩上陰影。
新華網友:保護少年兒童工作十分艱巨,也十分緊迫。需要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把保護未成年人當作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形成尊重、愛護和培育少年兒童的良好社會風氣和輿論氛圍,給少年兒童一個寬松的成長環境。
新華網友:未成年人需要多方面的呵護,他們還處在成長、接受教育的時期,他們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實現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的重任將落在他們的身上。《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出臺,法律雖好,重在執行。

虐童事件傷透天下心 (新華網友:涌濤拍岸)
深究虐童事件發生的原因,我認為:第一,兒童相對于成年人無論在思維、體力還是在社會常識方面都是弱者,這就造成了很多素質差的成年人對傷害兒童的行為有恃無恐;第二,對虐童者的處罰相對過輕,保護兒童的法規還不夠健全;第三,兒童經常遭到傷害,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保護兒童、關愛兒童的教育工作還很不到位。所以,立法是關鍵,同時也離不開正確家庭教育觀念的引導,社會慈善事業的完善發展,媒體對關愛兒童、關心弱勢群體精神的宏揚。全文閱讀>>>
決不讓未成年人保護法只在紙上突破 (來源:新華網)
與修訂前相比,法律增加了16條。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過去法律中沒有規定,此次明確規定了國家和政府是未成年人的最高監護人,家長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要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這就給為人父母者敲響了警鐘。
現在,有的父母因為主客觀原因不履行監護人職責,有的父母在教育子女問題上方法失當,有的把子女看作自己的私人財產,隨便打罵。今後如果父母“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就違反了法律規定。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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