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表示,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的死亡鑒定書在嚴謹性上是有缺陷的。吳革稱,“鑒定做得很不專業,而且沒有法醫的簽名,只能說下的是政治結論,而不是技術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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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市潁泉區政府辦公樓,被當地群眾稱為“白宮”。資料圖
論壇熱帖:
真的存在貓膩?阜陽“白宮”舉報人死亡鑒定書遭質疑
沒有法醫簽名的死亡鑒定書是如何出爐的?
新華網友:沒有法醫簽名的死亡鑒定書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調查這樣有全國影響的案件,應當由異地相關部門進行,才能保證最終結果的公正性,阜陽現在的做法,給人的感覺是拖延與敷衍。
新華網友:出了這樣的事,有人還想捂著藏著不讓別人提,不讓大家關注,以為舉報人一死了之,責任人就能逃過一劫?叵測的居心暴露得也太明顯了。
意定萬事吉:顯然有問題,恐怕不是鑒定人員不夠專業,而是礙于權力的指揮棒不能專業。調查絕不能就此結束!
劉玉錄:權力使人瘋狂,李國福的死亡使人感到恐懼!生命是世間最寶貴的東西,怎能任由脫疆的權力草菅人命?誰來保護舉報人的生命?誰來維護社會正義?
反腐敗,舉報人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新華網友:有關部門要盡快揭開事情的真相,還法律以公正。有膽建“白宮”,卻沒膽接受批評,掩耳盜鈴的做法足見當地官員的心態。李國福的悲慘結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法理之外,對依法舉報違法犯罪制度無疑是嚴重的傷害,也是一股衝擊法制社會建設的冰冷寒流。
新華網友:常說要保障檢舉人的匿名權,誰這麼大膽暴露了李國福的身份呢?這比李國福的死亡鑒定漏洞問題更為嚴重!
秦漢雄風:一個舉報人採取正當手段舉報腐敗分子,竟然會遭到打擊報復,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護,是多麼可怕、多麼悲哀。試想,以後還有誰再敢冒生命危險舉報有嫌疑的人和事呢?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法律需要有效地付諸實踐。
新華網友:
國家亟須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相關法律,依法懲處對舉報人實施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問責機制,追究對舉報人保護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公、檢、法三個機關保護舉報人安全的責任應當更加具體地給予分配,避免在具體環節的銜接上出現互相推諉、扯皮現象,造成“誰都應該保護,實際上誰都沒有保護”的局面。
絕對權力之下,舉報人何以安身立命? (來源:燕趙都市報)
舉報人受到違法犯罪分子的威脅、恐嚇和打擊報復是難免的,最可怕的是,當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時,卻沒有國家機關來保障他的合法權益。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都有保護舉報人的義務,但在人財物都被當地行政控制之下,保障舉報人的國家機關居然成為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幫兇,這不能不令人心寒。如此,在絕對權力之下,保護舉報人的國家機關不能獨立執法的情形下,制訂再詳細的《保護舉報人法》,最終只是一紙空文。諸多事例表明,絕對權力是瘋狂的,只有他們想不到的事情,而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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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縣委書記們手中那至高無上的權利 (來源:新華博友)
李國福退休多年,沒有誰查其經濟問題,偏偏在舉報區委書記期間,檢察機關神奇地發現了他的犯罪證據,並拘留、逮捕,這算不算報復性執法?更為重要的是,作為區委書記的張治安,他控制了地方執法機關的人財物,掌握了一地的絕對權力,他有權指揮著地方司法機關辦案,舉報人在他的“一畝三分地”上,又如何維護好自己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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