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工程師利誘女童發生性行為 拍逾千張色情照

被告在其筲箕灣東駿苑“私竇”與女童X多次發生性關係。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據香港明報報道,已婚並育有成年子女的香港港燈前高級工程師,在公園搭訕認識12歲中一女童,以金錢利誘在“私竇”與她發生性行為,且拍下逾千項色情照及影片,女童的稚友因撞破淫行,亦遭拍下裸照威脅。
及後警方上門調查另一宗人口失蹤案時揭發,原來工程師曾為另5名女童拍下色情照及影片,並在“私竇”、住所及辦公室搜出大量電腦及拍攝器材,以及逾3萬項兒童色情物品。
53歲的被告黃冠秋無案底,身形高大,22日穿深灰色西裝,在高等法院承認與13歲以下女童性交、與21歲以下女童肛交、非禮、制作及管有兒童物品等共9項控罪。被告應訊時對翻譯人員等態度有禮、神情認真,曾數度落淚。案發時被告是高級工程師,在港燈工作逾29年。港燈發言人昨證實被告去年離職。
被告與妻子及一對成年子女同住北角城市花園,而發生性侵犯案的“私竇”則位于筲箕灣東駿苑,內有5部計算機,屬被告名下物業。12歲事主X與友人住附近,並經常在耀東邨公園耍樂。
同年12月30日,警方因調查人口失蹤案,拍門時見女童X及Y,二人投訴遭被告侵犯揭發事件。警方稍後在上址、被告的城市花園寓所及鴨洲辦公室,發現共14部電腦、90個硬盤、32張記憶卡、iPad、近3000只DVD、12部數碼攝錄機等,當中有逾3萬張包括X、Y及另外5名女童的兒童色情物品。據了解,其余5名女童均拒絕作證。
法官聽罷求情後,決定先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背景報告及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