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首頁 | 時政 | 國際 | 高層動態 | 人事任免 | 港澳臺 | 法治 | 社會 | 廉政 | 專題 | 圖片 | 視頻 | 論壇 | 短信 | 資料
 新聞  圖片  視點
維權  家居  專題
 資訊  圖片  買車
降價  用品  壁紙
 資訊  保健  尋醫
覓食  養生  DIY
 您的位置: 首頁 >> 房產頻道 >> 地產新聞
開發商延期交房引發賠償風波
2006年07月04日 07:53:06  來源:江南時報
【字號  打印 關閉 

    本報訊 (記者 肖軍 實習生 周晶晶 馬玉)昨日,南京市民田先生向本報熱線和江蘇質量維權網反映,他購買了由中鵬南京建設有限公司開發的商品房,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田先生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在今年的4月份交付,然而,到了交房規定的日期,開發商卻未能如期交房,雙方在違約金的賠償問題上發生了分歧。

    2005年4月初,田先生花53萬多元購買了一套面積為93平方米的“紅山韻致居”商品房。隨後,田先生與負責開發的中鵬南京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田先生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在雙方的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開發商應該在今年的4月18日交房,如果未能按期交房,應該按照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購房者的違約金。田先生苦苦等到今年的4月18日,原指望開發商能夠如期交房,當他興衝衝地趕到“紅山韻致居”售樓處準備拿新房時,該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商品房還未建好。聽完售樓處工作人員的話後,田先生就商品房的交付日期問題與開發商進行了交涉,交涉中,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田先生,他購買的商品房要到今年的6月18日才能交付。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會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然而田先生等到今年的6月18日仍然沒有拿到房子,開發商又一次承諾答應田先生今年的7月31日能交房。不久,開發商又給田先生發來書面通知,他們開發的房子要到8月31日才能交付。

    田先生告訴記者,最讓他感到不滿的是,開發商只願意按4.3%。的月利率賠償前兩個月的違約金,至于之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要等到田先生拿到房子後再支付。他認為,開發商應當及時地按照銀行的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購房者違約金,而不應該只按4.3%。的月利率賠償前兩個月的違約金。開發商的這種人為設置障礙的做法令他難以接受。

    昨日,中鵬南京建設有限公司銷售部一位姓張的副經理告訴記者,由于他們工程銜接方面工作沒有做好,耽誤了交房日期,對此,他們會對購房者支付違約金,由于田先生對他們先支付兩個月違約金的做法不能接受,所以田先生一直沒去領取兩個月的違約金。張副經理表示,他們會就賠償金問題繼續與田先生進行溝通。

  相關評論>>     進入論壇>>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責任編輯: 陳光義 )
 相關稿件
· 地產業資金缺三千億 專家:二三成開發商將破產 · 擔心土地被政府收回 開發商放棄囤地搶速度蓋樓
· 京12家房企違規受罰 消滅樓市違規要打持久戰 · 大市管窺:我國個人住房需求過快增長有所緩解
· 經濟觀察:房地產商為什麼會視規則如兒戲? · 建設部劃定房產商50種不良行為 涉及四大環節
· 不買地不賣房 調控下開發商的觀望情緒耐思量 · 不願買地也不願賣房,開發商觀望耐思量
· 樓市觀察:警惕開發商開始用房屋質量作威脅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請注意:
·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遵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
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 新華網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利。
· 您在新華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新華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 新華網新聞留言板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參與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向留言板管理員反映。
 新華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