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北京市擬探索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內循環”的流轉模式,即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並將實行政府回購的制度,以擴大保障范圍。在筆者看來,這將成為一種具有未來制度框架意義和全國普遍意義的住房新政。
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假如這種“內循環”模式真能付諸實施,相對于市場化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便有可能成為另一條軌道上跑的車。
由此聯想到醫療,人們普遍認同的理想模式實際上也具有“雙軌制”色彩:一條軌由政府主導,目的是保證百姓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享受最基本的醫療服務;另一條軌由市場主導,滿足不同經濟支付能力的人群不同的醫療服務需求。可以肯定地認為,某些領域採取“雙軌制”沒什麼不好,關鍵是兩種“車”要各行其“道”,在規則完善、透明公平的保障下,避免有人在兩條軌之間左右逢源,牟取不法利益。
以往的房地產領域,要麼是只有一股道,要麼是兩股道嚴重混淆、混亂。在這種格局下,不僅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開著寶馬車住經濟適用房的不公平和權力腐敗,更嚴重的是導致了政府價值取向以及行為方式的偏離:在“經營城市”和“土地財政”導向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一門心思利用出賣土地賺錢,不約而同地對中央政府控制房價的政策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至于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需求的“主責”,每每被置于陪襯地位乃至流于口頭。
而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一旦被置于另一條清晰的軌道之上,政府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的責任就會變得透明、剛性和無可推卸。其一,經濟適用房不能高興就多建,不高興就少建,而必須滿足當地所有符合條件的市民的需求;其二,內循環的經濟適用房不再具有像商品房那樣的增值乃至投機、炒作的功能,政府以及相關利益者的營利動機將會被大大遏制;其三,在財力有限和需求量大的雙重逼迫下,政府在選擇地塊、設計房型、選擇建築材料等環節上,都能做到最“經濟”、最高效。
剩下來的一個最現實的難題,是如何保護已獲得經濟適用房的人群的利益。由于過去經濟適用房的銷售並未與商品房銷售實行真正的“雙軌”,政府對這類房子將來的流通並沒有明確規范,且由于購買資格的限制並不那麼嚴格,有些人實際上成了既得利益者。一旦由政府進行“回購”的合理價格難以敲定,利益衝突將無法避免。
第二個現實難題是今後的經濟適用房怎麼建的問題。一般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只能委托房地產開發商建設,而不大可能由政府直接當泥瓦匠。盡管政府可以在土地使用、稅費上給予最大限度的優惠,但經濟適用房追求“經濟”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它不可能給受委托的房地產商提供滿意的利潤,如何才能保證他們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如何防止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工作人員與房地產商之間搞“貓兒膩”?
這些難題將直接決定著經濟適用房的“列車”在另一條軌道上是否開得動,是否運行得平穩。(劉以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