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加上城市過度拆遷,使得很多人為住房發難。比如2004年,全國房價平均增長15.2%,高于物價上升指數6—7倍,高于存款利率上百倍。在國家先後出臺穩定房價的“國八條”“國六條”及15條細則之後,房價的上升趨勢依然偏高。顯然,不強調地產的發展責任,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就難以落到實處。
房價偏高責在房產商
出現房價高的原因,盡管也有不同輿論迷惑了人們的視線,但我認為,主要還在于房地產商的獲利欲望過強。
這首先表現在房地產富豪迅速增長上。在福布斯富豪名單中,2001年有29人主營房地產,2003年經營房地產的增至35位,2004年增至45位,短短的時間竟催生了如此多的億萬富翁,還能說房地產的利潤不高嗎?
其次表現在房地產的利率增長幅度上。全球房地產平均利潤率為5%,而我國房地產利潤率每年都在30%以上。以上海為例,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的利潤率2001年為38.12%,2002年為86.36%;2003年為74.24%。這個利潤率是同期社會資金利潤率的20倍以上。
這些例子足以說明現階段我國房地產的贏利比率是偏高的。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出臺一些對房地產的幹預政策,增強房地產商的責任感,既是使房地產業走向規范化運作的需要,也是使房地產業更健康發展的關鍵。
文/國務院參事、全國政協常委 任玉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