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手房交易中最後一個未實現全面徵收的稅種———土地增值稅將自2006年12月1日起開徵,北京再現二手房集中過戶火爆場面。
2006年11月29日,朝陽區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正式下發,同時通過有關渠道獲悉,除可能有個別環節的不同外,北京市其他區縣在徵收標準、計算方式等關鍵問題上將統一按朝陽區實施細則執行。
同京地稅地〔2006〕456號《通知》比較,朝陽區公布細則新增以下幾點:
一是在原有徵收范圍基礎上,此細則規定個人轉讓住宅以外的其他類型房屋,應計徵土地增值稅(例如商鋪等等)。此外以法定繼承方式或將房產贈與親屬及社會公益、福利團體的免徵土地增值稅;二是強調非普通住宅界定標準。140平方米確定為北京市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界定標準,從而澄清了之前120平方米界定的傳言;三是計算公式變化:土地增值稅=(房產交易合同價格-扣除項目總額)×規定稅率-(扣除項目總額×規定百分比),其中,扣除項目不包括個人所得稅、規定稅率依舊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規定百分比與規定稅率同比變化、3∼5年期非普通住宅出售減半徵收。
今天是土地增值稅免徵的最後一天,雖然天氣寒冷,但是地稅局並沒有因為天氣的原因而阻撓人們焦急的心情。據“信一天不動產”權證部人員現場反映,上午9點朝陽地稅局門口已經排了幾條長隊,與前幾天朝陽區地稅局相比今天過戶人群達到頂峰。而從地稅局得到的消息,今天朝陽、海淀、豐臺三個區在最後一天過戶量最大,分別比前幾日上漲了七成以上。
從現場了解很多人8點不到就來到了朝陽交易中心,一位排隊過戶的張先生說,他昨天才剛剛買下一套棕櫚泉的二手房,上午去看房,下午就簽了合同,就是為了能趕上免土地增值稅的最後一天,要是到後天就要多交2萬了。這也是眾多排隊過戶消費者的共同心聲。 (陳雪根)
北京朝陽推二手房徵稅新規
朝陽區地稅局近日向有關企業下發了一份“個人轉讓二手房繳納土地增值稅政策宣傳”文件。該文件顯示,個人轉讓未滿3年、面積超過140平米的非普通住宅,將全額徵收土地增值稅,商鋪等非住宅房轉讓也須計徵此稅。據悉,北京其他區縣的相關細則與朝陽區的執行標準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