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市每年都維權,去年鬧得特別兇。和黃收回房子整改;美麗園贏了官司亂了小區;東華金座售樓處成了業主臨時住宅……在3·15到來之際,精品購物指南為大家整理去年地產維權“七宗最”,希望能給大夥在今年的維權徵途中聊做指南。用秦兵的話說:“高理性維權,低成本維權”,最好是能讓07樓市“天下無賊”!
最緊張 業主物業成冤家
2006年的第一天,天通苑的太平家園小區被狼犬的叫聲打破了寧靜。
據太平家園業主委員會秘書長李有成介紹,狼犬是業主委員會委托新物業——地港公司帶來維持秩序的。業主委員會和地港物業準備將小區舊物業——嘉仁物業強行驅逐。40名手執警棍的新物業公司保安在太平家園門口列隊,準備進入。嘉仁物業也集合了約20位保安列隊阻止,雙方對峙了近1小時。昌平區東小口派出所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避免事態激化。在昌平區建委、昌平小區辦和東小口派出所的協調下,新物業地港公司未能進駐太平家園小區,無奈撤離。
據李有成介紹,在嘉仁物業接管小區後,多次發生維權業主被“黑打”事件,李有成本人也被不明人員打成重傷。所以早在2005年6月小區就已經召開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投票同意“炒”了嘉仁物業。但嘉仁物業以投票程序有問題為由,拒不退出。而業委會代表和地港物業堅持認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臨時托管合同》是因為更換物業需要召開業主大會,所以先簽訂托管合同,在三個月托管期內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物業。托管期物業費由地港公司先墊付。
孟憲生律師指出,由于在實際生活中要組織業主大會程序相當復雜,業委會重新選聘物業公司有兩點必須注意:一是業主可以授權業委會選聘新的物業公司,二是選聘後需要業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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