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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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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31日 07:00:00 來源:新華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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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8月30日專電(記者 趙超)記者從河北省建設廳獲悉,《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試行)》將于9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做出了新的規定。 管理辦法規定,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5%;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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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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