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副部長李元近日表示,國土部門將優先保證經適房、廉租房的建設用地。同時,還將嚴格集資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各級國家機關搞集資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李元表示,城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制訂年度土地計劃時,要根據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優先安排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用地。確保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不低于住宅用地總量的70%,並落實到具體地塊。
此外,堅決防止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為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後挪用于商品房開發。同時,還要加大閒置土地的清理處置力度,對清理出的閒置土地,該收回的要堅決收回,收回的土地要優先用于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機關集資建房一律不批地
將優先保證經適房用地
記者昨天(30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今後國土部門將優先保證經適房、廉租房的建設用地。嚴格集資合作建房用地管理,各級國家機關搞集資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建設部:兩類企業符合3條件可申請單位集資建房
新華網北京8月30日專電(記者李延霞、孫玉波)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沈建忠30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只有兩類企業可申請單位集資合作建房。
這兩類企業是遠離城區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
此外,還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必須經人民政府批準;二是必須符合城市的規劃;三是企業必須擁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可以用于建設住房,不是工業性質的土地。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