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5月3日電(記者
侯大偉)隨著成都市進城務工農民申購經濟適用房具體操作辦法的出臺,經濟適用房向農民工放開正逐步從“政策構想”走向“實踐操作”。五一假期之後,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就可以向有關部門咨詢並提出購房申請了。
根據日前成都市房管部門公布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申購經濟適用房
”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農民工方有資格購買經濟適用房:一、申購者家庭年收入應符合當地經濟適用住房規定的標準。成都市五城區的申購家庭年收入標準為4萬元以下。二、申購者本人戶籍屬于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家庭成員需要擁有兩個以上。三、主申請人在務工所在地的城鎮,須連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兩年以上。四、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無城市自有產權住房,亦無其他各類政策性安置房。
申購者需帶全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暫住證、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和鄉政府出具的住房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務工單位提供的收入證明、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以及戶籍所在地城鎮住房檔案等證件,到暫住地所在的區房管局或務工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購。
為了保證經濟適用房充分發揮政策保障性的功能,成都市也將農民工購買的經適房納入城鎮政策性住房管理體係進行統一管理,在嚴格準入的前提下,也對上市交易進行了嚴格的限制。據了解,農民工購買經濟適用房之後,必須住滿五年後才能上市交易,而且申購者只能在成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007年,在成都城鎮務工的農村勞動者近200萬人,其中成都市戶籍的農民工達96萬人。目前該市中心城區在建共約35萬平方米的4個經適房項目,都將面向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進行發售。此外,成都市還將組織建設價格更為低廉的政策性安居住房,面向當地農村原有住房已有償轉讓或農村宅基地已退回集體組織,並首次購房的進城務工農民出售。
成都:農民工可申購經濟適用房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宋學明介紹說,今年起,成都市將通過引導和鼓勵進城務工農民購買經濟適用房或安居房,以解決他們在城市中的居住問題。但條件是需連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2年以上;首次在城鎮購房;成都戶籍。
北京已購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4月8日為"分水嶺"
北京市建委會同市國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本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為“分水嶺”,實行“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
上海經適房“開閘”
首批160萬平方米即將開工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龐元12日上午在“2008上海民生訪談”中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透露,上海首批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已經開始著手前期準備工作,將在二季度內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