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賄賂上百萬 批準借款一億多
記者13日從安徽省有關方面獲悉,備受關注的安徽省前財政廳廳長匡炳文涉嫌單獨受賄及與其兒子匡中平共同受賄一案,已由該省淮北市檢察院于今年5月30日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據介紹,匡炳文在總共收受請托人折合人民幣100多萬元的賄賂款後,批準同意從財政上累計借出或撥付資金1億多元給有關企業和單位使用。
已經退休的匡炳文今年68歲,1983年9月起任安徽省財政廳副廳長,1993年4月起任該省財政廳廳長,1994年至1997年間,他還同時兼任安徽省地稅局局長,2001年1月任安徽華安證券公司監事會主席,直至退休。
據悉,安徽省檢察院于2005年7月20日以涉嫌受賄罪對匡炳文、匡中平父子進行立案偵查,同年8月5日依法決定將兩人逮捕。經兩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後,今年1月5日該案偵查終結。2006年2月20日,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該省淮北市檢察院對該案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指控,匡炳文在擔任該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及兼任該省地稅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解決資金及工作調動、安排等問題,個人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6.1萬元、美元5.1萬元。此外,匡中平在匡炳文知曉的情況下,通過其職務之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32萬元。
起訴書還指出,匡炳文在收受他人賄賂後,曾先後安排財政廳有關部門累計為有關企業及單位解決借款人民幣1.1億多元、美元120萬元。在其兒子匡中平促成匡炳文簽批有關單位的2000萬元借款報告後,匡氏父子一次從中共同收受“好處費”人民幣30萬元。(記者吳貽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