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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將一次性給予見義勇為烈士40萬撫恤金
2006年07月04日 07:58:09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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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望刷新全國紀錄,是我國獎勵見義勇為制度化後的最高金額

 
東莞今年加大對治安整治力度,也加大對見義勇為的獎勵力度。圖為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探望見義勇為的市民。聶奇文 攝

    40萬!我國獎勵見義勇為最高政策標準金額有望被刷新!近期,東莞市出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因見義勇為犧牲,撫恤方面除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死亡規定辦理外,批準為革命烈士的人員,將一次性給予撫恤金40萬。

    昨日上午,東莞市法制局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局自6月29日在東莞市政府網站徵求意見稿以來,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其中反映問題較多的是外來人員能否申請“見義勇為”。

    據了解,7月11日前,市民仍可通過三種方式予以反饋,為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新聞鏈接

    見義勇為暫行辦法八大亮點

    東莞市出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由東莞市財政局起草,並交由東莞市法制局向社會公布。該辦法分為總則、見義勇為的確認、獎勵和保護、法律責任、附則等7章,共45條。其中,八大亮點倍受社會各界和市民的關注。

  提供破案線索也是見義勇為

    如何界定“見義勇為”?暫行辦法規定,見義勇為行為是指:1.同正在進行的侵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或者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鬥爭,使之免遭或者減輕損害的;2.同正在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鬥爭,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偵破重大案件,事跡突出的;4.在搶險救災中,不顧個人安危,使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事跡突出,影響重大的;5.其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免受侵害,不顧個人安危和可能帶來的損失挺身救助、救死扶傷的行為,表現突出的。

  見義勇為受益者有責任提供證明

    如何申請“見義勇為”?暫行辦法規定,見義勇為人員可以向基金會申請確認其見義勇為行為。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向基金會舉薦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的受益人有責任為見義勇為的確認提供證明。

    見義勇為與戶籍無關

    外來人員能否申請“見義勇為”?暫行辦法規定,對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人員(不論本地或外來)的獎勵和保護,適用本辦法;具有東莞市戶籍的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參照適用本辦法。人民警察、武裝警察、現役軍人和其他公職安全保衛人員,在非執行公務時的見義勇為行為適用本辦法。

  見義勇為犧牲報“革命烈士”

    如何表彰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東莞市人民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應當根據其表現和貢獻,給予下列單項或多項表彰: 1.通報嘉獎;2.記功;3.授予稱號:對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對事跡特別突出的,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的人員,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見義勇為犧牲最高撫恤40萬

    如何獎勵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給予一次性獎勵,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1.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的,頒發不低于20000元的獎金;2.授予“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的,頒發不低于10000元的獎金;3.對經確認未授予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按其表現和貢獻頒發1000元至5000元的獎金。

    因見義勇為而犧牲人員的喪葬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先行支付;有用人單位的,由該單位先行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單位或基金支付以一次性定額發給,標準為東莞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按2005年的標準計為7050元)。撫恤方面除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死亡規定辦理外,由基金給予一次性撫恤金20萬元;批準為革命烈士的,再增發20萬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為革命烈士的,其家屬享受烈屬待遇。

  報復見義勇為警方依法嚴懲

    如何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對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偵破大案的見義勇為人員不宜公開的,基金會及有關部門應當保密。公安、司法機關對需要保護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屬,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打擊報復見義勇為人員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公安部門必須依法從嚴處理。

    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見義勇為基金如何籌集?暫行辦法規定,為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依法設立東莞市見義勇為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基金由基金會依法籌集、使用和管理。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籌集。

    基金通過下列方式籌集:1.國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公民個人的捐贈;2.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以及外國友好團體和人士的捐贈;3.社會福利基金給予的資助;4.各級人民政府提供的必要資助;5.其他合法的方式。

    基金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療傷期間視為出勤單位不得扣減工資

    見義勇為負傷,醫療費由誰支付?暫行辦法規定,因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方式先行支付:1.見義勇為人員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按工傷保險規定支付,並同時享受工傷保險的其他待遇;2.見義勇為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3.其他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用或者社會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自付費用,由基金會對醫療機構支付一次性醫療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的等級、數額及審批權限由基金會理事會決定。

    因見義勇為負傷的人員在治療期間應當視為正常出勤,用人單位不得因此扣減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記者觀察

     重獎之下必有勇夫

    今年初,東莞市委、市政府已立下軍令狀,將“明顯改善社會治安狀況”列為為民辦實事之首,老百姓對此無不拍手稱快。

    但面對多如入牛毛的治安案件,如果不實行群防群治,發動群眾的力量,公檢法等部門在打擊犯罪行為時,仍會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是解決東莞市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而重獎見義勇為人員,就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大有利舉措。

    近年來,面對歹徒行兇,為何同仇敵愾的少了,明哲保身的多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會保障體係不到位,英雄們流血又流淚的淒涼結局時常出現,這令不少懷有正義感的人望而卻步。

    重獎見義勇為人員既可解決英雄們的後顧之憂,又可弘揚社會正氣,形成一種激勵行善與喚醒良知的正面效應,可謂一舉兩得。而在設立獎勵機制時,由單純的精神獎勵發展到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並舉,既符合時代發展方向與社會多元化的要求,也符合經濟學上的交換理論,只要專款專用,也屬無可厚非。    溫馨提示 徵求意見三方式

    電子郵件:zy_001896@sina.com

    通信地址:東莞市鴻福路99號13樓84號法制局法規科

    郵編:523888

    傳真:(0769)22831352

    (信息時報  見習記者周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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