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匪勾結案被告翻供
原所長自稱盡職盡責
昨日,成都車站派出所“警匪勾結案”牽涉的原該所所長蒲烈彬、教導員白錫文被控玩忽職守案在貴陽二審開庭。
在法庭上,二被告各自陳述了上述理由。蒲烈彬陳述:在他擔任成都火車站派出所所長期間,工作盡職盡責,多次組織警力打擊“宜賓賊等,還多次向上級公安部門匯報。白錫文在陳述中說:他在擔任派出所教導員期間,對于警匪勾結,他不知道,也不清楚,但知道火車站有“宜賓賊”在作案,也組織了警力進行多次打擊。二被告均否認了法院認定的大部分犯罪事實。
公訴方對于二被告人的陳述一一給予駁斥,列舉了涉案民警、犯罪分子、鐵路工作人員、派出所副所長等人的陳詞,認為二被告在擔任派出所主要領導期間,明知車站盜匪猖獗,民警與盜匪勾結,而採取放任不管或查處、打擊不力,導致全所三分之一民警卷入該案。
最後陳述階段,被告蒲烈彬用“悲壯”來形容自己,蒲烈彬說自己“感到悲壯和悲哀”。一位旁聽完整個審判過程的民警對記者說,此案有深刻警示作用,當民警一定知法懂法,不能當法盲。
今年7月,貴陽鐵路運輸法院一審認為,蒲、白二人對掌握的“警匪勾結”線索不深挖細查,不如實上報,使“宜賓賊”扒竊團夥長期在成都火車站候車室作案,構成玩忽職守罪,判處二人各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昨日的庭審從昨日上午10時許開始,下午3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決定明日上午宣判。(新京報/《貴州都市報》《成都商報》供稿)
原所長稱“感到悲壯和悲哀” 問警匪勾結現象會不會得到根除?
29日上午10時,成都火車站派出所原所長蒲烈彬,原教導員白錫文,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大法庭內二審開庭。蒲烈彬對其所遭遇的警匪勾結一案“感到悲壯和悲哀”,“中國會不會因為我,民警隊伍就得到改變,警匪勾結的現象會不會得到根除?”該案將于明日終審判決。
兩名被告昨天均否認了被控的部分內容,再三強調各自在工作崗位上是盡職盡責。
蒲烈彬說,在他擔任成都火車站派出所所長期間,履行了一個派出所長應盡的職責,多次組織警力打擊“鐵路賊”,並將有問題的民警張保觀調離到龍譚寺派出所。白錫文說,他在擔任派出所教導員期間,對于警匪勾結,他不知道也不清楚。
公訴人對此給予了一一給予駁斥,並列舉了涉案民警、犯罪分子、鐵路工作人員、派出所副所長等人的陳詞,以此證實兩名被告對警員採取放任不管,導致全所三分之一民警卷入該案,11名民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午4時20分,整個庭審結束,鑒于該案有一定復雜性,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將于8月31日上午10時對本案進行終審宣判。
(重慶晨報/貴州都市報)

成都火車站派出所原所長、原教導員各領刑3年
新華網貴陽7月4日電(記者何雲江)貴陽鐵路運輸法院4日開庭,一審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成都火車站派出所原所長、原教導員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3年。
被告人蒲烈彬,副處級,捕前係成都鐵路公安處成都火車站派出所所長;被告人白錫文,正科級,捕前係成都鐵路公安處成都火車站派出所教導員。2005年7月4日,兩被告人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據了解,成都火車站派出所“警賊勾結案”曾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包括上述二被告人在內,先後有13名幹警因涉嫌濫用職權被依法提起公訴。他們在成都火車站候車大廳執勤期間,為牟取私利,經共同或分別與其他幹警共謀,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對實施盜竊活動的盜竊分子按人頭收取“班費”。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蒲烈彬于2002年12月起任成都火車站派出所所長,主持全所行政業務工作;被告人白錫文于2003年6月起任該所教導員,主持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二被告人在任職期間,明知所轄火車站候車大廳內長期有宜賓籍扒竊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認真履行職責、不採取切實措施打擊,使成都火車站候車大廳、“三品”檢查口等場所扒竊人員活動頻繁,旅客群眾財產損失嚴重。
同時,二被告人對所內幹警的管理、監督不到位,對幹警與扒竊人員勾結的現象和反映,既不認真查處,又不如實上報,導致該所幹警隊伍違法犯罪現象十分突出,經檢察機關查實,該所涉案幹警多達42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蒲烈彬、白錫文在擔任成都火車站派出所主要負責人期間,對已掌握的警賊勾結線索不深挖細查、不如實上報,使宜賓籍扒竊人員得以在部分警察庇護下長期作案,不僅給旅客財產造成難以估算的損失,而且敗壞了人民警察的聲譽和公安機關的形象,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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