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大圖:庭審最後,崔英傑再次向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屬表示深深的懺悔。崔英傑說:我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 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資料圖片
北京娛樂信報:通訊員 王文波/攝)
提要:律師夏霖在法庭上為其當事人辯護時說:“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終善良純樸,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
這是注定煎熬的一段等待。自崔英傑得知自己揮下一刀居然奪去城管李志強的生命起,五個月來,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隨時而至的死刑判決。
2006年12月12日,北京海淀區城管幹部李志強被害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和李志強的形象遍為人知不同,這是攤販崔英傑首次公開露面,他的英俊讓旁聽席上的部分女記者發出惋惜的唏噓。
23歲的被告人崔英傑被控在城管人員沒收其三輪車時殺死副隊長李志強。與他同時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窩藏罪被起訴、在他逃亡中提供幫助的四位朋友。
檢方將公安起訴意見書中的故意傷害罪變更為故意殺人罪,這一變化意味著,如果法院認定指控罪名適當,死刑將成為崔英傑的首選量刑。
辯方反對這一指控,為崔英傑提供法律援助的兩位律師認為,崔英傑的行為僅屬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如果法院接受辯方意見,則暗示崔英傑保住性命。
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對崔英傑而言,兩者最直接的區別就是生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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