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擊看大圖:被告人付萬利(右)和張林在法庭上
親舅舅付萬利為了勒索巨款,竟然夥同他人綁架年僅9歲外甥女並將她投入河中導致溺水窒息而死亡。2007年2月3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付萬利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林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6年4月26日早晨6時許,付萬利向張林提出綁架自己九歲的外甥女小心並滅口,張林同意。4月30日淩晨5時許,二人借來一輛紅色捷達車,並購買了絲袋、透明膠帶、塑料繩等作案工具。7時30分許,二被告人駕車一路尾隨被害人小心乘坐的公共汽車,在學校附近,付萬利以小心的母親讓她回家取書為名將其騙上車。二人將小心的口用膠帶封上雙手反綁後裝入己準備好的絲袋內,並和裝有石塊的絲袋係在一起投入尼爾基鎮東河。2006年5月1日,在付萬利的指使下,張林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用IC卡電話給小心的父親打電話欲勒索人民幣30萬元。接到勒索電話後,小心的父親向莫旗公安局報警,偵查人員先後將被告人付萬利、張林抓獲。經法醫鑒定小心係生前被他人裝入編織袋內投入水中溺水窒息而死亡。
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付萬利、張林以勒索錢財為目的,將年僅9歲的小心綁架後殺害,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綁架罪,且其犯罪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故作出如下判決。(作者:徐慶禮
劉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