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頭女孩”秋子因為被上海一家公司指稱“長相有問題”,被拒絕安排工作。
5日,秋子懷揣錄音證據前往上海維權。經過勞動部門兩次調解後,昨日秋子和該公司達成和解,並獲得一份3年的勞動合同。當事公司昨日給本報發來一份反歧視聲明,表示將帶頭反擊社會中存在的種種歧視現象。
2月9日上午,秋子到上海市徐匯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上海昂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進行了第二次調解。
應調解人員要求,昂立人事部經理提供了秋子與昂立在2006年12月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秋子拿到勞動合同後,經過確認,表示這份合同與自己簽訂時的記憶內容有所出入,但基本認可這份合同的真實性。
調解人員確認,根據這份合同顯示,工資發放日期應該是每個月的26日,可是,秋子至今尚未拿到2007年1月份的工資,距1月份工資的發放日期已經過去了半個月,昂立方面顯然違反了合同的約定。
一個小時的閉門調解後,雙方就所發生的勞動糾紛和精神傷害糾紛達成和解,並且簽署了和解協議。和解協議規定,昂立為秋子提供一份長達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以支持秋子從事公益事業,合同期間,秋子可以昂立員工的身份參與公益事業,無須到公司上崗,由昂立支付秋子基本工資。
該公司總經理栗浩洋稱,9日調解成功後,公司即當著調解人員的面宣讀了這份《反歧視聲明》。聲明稱:在以往的工作中,如果我們中的某些人曾經有過不當的歧視言行,造成了對他人的自尊心傷害,我們表示真誠的歉意,並願意採取積極的措施予以挽回。
“通過這次事件,我們意識到歧視在社會中廣泛存在,希望我們公司能帶頭,號召全社會來反擊各種歧視現象。”栗浩洋說。(記者
楊萬國)

"大頭"女孩求職遭相貌歧視 上班第一天被退回
由于“外形不適合”,23歲的河南女孩秋子在被用人單位外派後的第一天就被退了回去,至今仍遲遲不履行勞動合同。4日,這位患有先天性腦積水的女孩,只身來到上海,準備今天向上海市長寧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上海昂立教育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賠償精神損失費等。
據義務代理此案的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及其研究生程楊梅介紹,如果仲裁機關同意立案,這有可能成為“全國相貌歧視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