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兒未婚先孕並隨未來的女婿回到老家,李某將前來商談婚事的準親家母非法拘禁長達90多個小時。近日,考慮到雙方家庭的特殊關係,且案件未造成嚴重後果,大興檢察院對涉嫌非法拘禁的李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去年10月24日,在京打工的李某突然聽說,和他一起來京打工的女兒小艷和山東小夥子小偉正在談戀愛,而且小艷已經懷孕5個多月。李某立即前往女兒的暫住地,發現女兒確實懷孕後,他要求未來女婿馬上叫父母來京解決問題。
3天後,雙方父母坐在一起定下了小艷和小偉的婚事,但在結婚彩禮上出現分歧。10月28日8點多,小偉與小艷突然不知去向。認為是小偉拐走了女兒,李某和未來的親家發生了爭吵。當日,情緒激動的李某將準親家母“控制”在小偉的暫住地內,讓小偉父親去找女兒。11月1日,接到報警的警察找到李某等人,將小偉母親解救了出來。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涉案雙方關係比較特殊,雙方兒女即將成婚,且案件本身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所以最終對李某等人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記者劉甲 通訊員司左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