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沒有宣判
在北京開黑車的河北農民周輝在拉一名“醉漢”乘客後,因一點糾紛就夥同他人將乘客扎死。昨天,周輝及同夥馬小強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4月22日淩晨1時許,周輝、馬小強在本市豐臺區大紅門一路口,持刀對張某進行毆打。周輝持刀猛刺張胸部,致其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應該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周輝、馬小強的刑事責任。被害人張某的家屬提出共計75萬多元賠償。
此案沒有宣判。(記者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