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5月9日電(記者任硌)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近日對引發該縣的一起燒樓事件的強姦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持坤犯強姦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劉持坤今年25歲,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新店鄉人,原大竹縣萊仕德商務酒店調酒師。去年12月30日淩晨2時許,被告人劉持坤和該酒店娛樂部的工作人
員歐洪、李歐一同下樓時,見一樓KTV一包間內有燈光。歐洪推門欲關燈時發現楊代莉(該案被害人,女,16歲,係萊仕德商務酒店迎賓小姐)仰躺在地,昏迷不醒。3人呼喊楊代莉的名字,楊未答應。被告人劉持坤認為楊代莉係“嗨”粉過量,遂將楊代莉背回大竹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招待所楊居住的房間。楊的室友因害怕便住進該所另一房間,留下劉持坤一人看護楊代莉。
劉持坤見楊代莉仍處于昏迷狀態,便對楊實施了姦淫。事後,劉持坤發現楊代莉臉色發白、嘴唇發紫,即打電話告訴萊仕德商務酒店管理人員,並同趕來的該酒店保安人員將楊代莉送往醫院搶救。楊代莉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鑒定,楊代莉因慢性胰腺炎伴急性出血壞死而死亡。
案發後,不明真相的群眾于今年1月17日將萊仕德酒店放火燒毀。事後,楊代莉的父親楊萬國與大竹縣萊仕德商務酒店簽訂了民事賠償協議和補償協議,由萊仕德商務酒店給予楊萬國一次性補償,已全額支付。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持坤趁被害人楊代莉昏迷之機,違背其意志實施姦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情節惡劣,社會影響極壞,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