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犯罪不容忽略
患有精神病的兒子經常對自己和其他村民實施傷害,70歲的老人一怒之下大義滅親,將兒子打死為村民“除害”。今天上午,雲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沈老翁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
期徒刑1年,緩刑1年。
今年剛好71歲的沈老翁是宣威市格宜鎮農民,係被害人的親生父親。而被告人沈某是沈老翁的親侄子。
法庭審理查明,沈老翁的兒子小沈生前患有癲癇伴發精神障礙,病發時常失去理智地對別人實施傷害。2006年11月15日下午,小沈闖進伯父家毆打伯父中,被他人制服。聞訊趕到的沈老翁見兒子又在傷人,便隨手操起一根木棍毆打兒子頭部、頸部,見兒子倒地,還不解氣的老翁再次用木棍卡住兒子的喉嚨致其當場死亡。
當晚,被告人沈某領著不明真相的3名村民將被害人的屍體埋藏于村子附近一個廢棄土窯洞內。
被告人沈老翁及侄子沈某歸案後,當地群眾聯名上書,要求對他們從輕處罰。
宣威法院審理認為,鑒于被害人精神不正常,經常傷害村民,且在案發當天再次傷害他人中,被告人沈老翁出于義憤毆打並最終致其死亡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公訴機關指控罪名和事實成立。同時被告人沈某在明知受害人係被人殺死的情況下,帶領他人將被害人的屍體埋藏,幫助毀滅罪證,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的司法活動, 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鑒于沈老翁犯罪情節較輕及沈某認罪態度較好等情節,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關愛老人:人文關懷與普法教育一個不能少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照民接受採訪時表示,如今,人們更多關注的是如何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卻忽視了老年人的犯罪問題。
楊照民認為,從社會層面看,減少和避免老年人暴力行為的發生,首先要認識到老年人是弱勢群體,應給予足夠的人文關懷,從政府、社會和法律的層面對他們多一些尊重、關愛和善待,如進一步強化法制教育,特別是注重有針對性的普法;關愛老人心理生理問題;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發揮基層組織和家庭的關愛作用等。
另外,針對涉老犯罪中的親情犯罪案件的發生,楊照民認為,一是要樹立家庭道德觀念,培養對家庭、親人的責任感與愛心,學會理智與克制、寬容與忍讓。二是要多管齊下,最大限度地消除家庭暴力。三是要重視心理問題矯正,普及心理矯正方法,加快機構建設,確保老年人在心理出現問題時能及時得到矯正。 (作者:區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