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遞 即時要聞 高度關注 大案要案 反腐案例 拍案驚奇 深度報道
立法動態 法界動態 通緝協查 警法故事 社會治安 環球法治 維權資訊
廉政動態 警鐘長鳴 政風建設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時評 廉政先鋒 反腐漫畫 反腐論壇 貪官相
 您的位置: 新華網 首頁 >> 法治頻道 >> 案件 >> 家庭.婚姻
丈夫取走妻子23萬 法院判還錢付息
2007年05月22日 11:08:48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我要打印 我要糾錯 

    約好了婚內財產AA制,丈夫卻取走妻子賬上的23萬元。兩人為此鬧上法院,法院判丈夫還錢付息。近日,妻子楊如來到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假日立案庭,申請強制執行。

    2003年10月8日,武漢人楊如和裴兆夫妻倆簽訂了一份家庭財產協議書,約定各自的收入歸各人所有。2005年6月,楊如發現自己存折上少了23萬元,連
忙報警,警方查明取款人是她丈夫。多次催索未果之後,去年3月,她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還錢。

    在法庭上,裴兆說,錢用于和朋友合夥投資開了家汽車配件公司,他說,此前和妻子商量過多次關于投資的事,她不同意出錢,他跟她打招呼後才出此下策。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人簽訂的協議符合法律規定,在未經楊如同意的情況下,裴兆擅自取款應擔責。江岸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裴兆歸還楊如23萬元,並賠償同期利息(文中人均為化名)。(記者 胡新橋)

  相關評論      
相關稿件
· 女子產後自殺 丈夫遭聲討被指婚內強姦
· 洗壞衣物可索賠 男人婚後不愛讚美妻子
· 前妻回來賴著不走 現任妻子回娘家
· 警察妻子寫給“植物人”丈夫的日記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責任編輯: 彭利文 )
 讀圖時代
新華網評
 
新華社區
 
 
視頻熱播
圖片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