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平安建設,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這將為十七大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4月16日至17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陜西省西安市召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
不久前,在西安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羅幹指出,近年來的實踐表明,平安建設適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體現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客觀需要,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殷切期盼,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又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了解到,按照中央要求,切實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建設,強化源頭治理和社會管理,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進一步抓好落實工作等,將成為平安建設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有關專家指出,這將為黨的十七大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平安建設的戰略意圖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一個平安的社會,“沒有平安就沒有和諧”。“平安”,是指社會太平,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百姓生活安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這對新時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賦予了新的內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有一個新的載體來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以預防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依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整合基層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力量,注重對犯罪多發群體的教育管理等措施為“抓手”的平安建設工作,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
在本世紀初,江蘇、山東、山西、浙江等地的黨委和政府總結新時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踐經驗,提出了開展平安建設,並逐步取得了成效。
200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這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平安建設的一份綱領性文件。《意見》出臺後,中央綜治委部分成員單位和中央有關部門根據《意見》要求,提出了深入開展或參與平安建設的具體措施。到2005年年底,平安建設已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展開。
平安建設的實施,從根本上鞏固了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群眾基礎,確保了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
來自高層的判斷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仍將處于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鬥爭復雜的時期,影響和諧穩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我國社會的安全運行面臨著諸多挑戰,從國際上看,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國際政治、經濟、安全等因素相互交織,地緣、宗教和文化衝突同政治、經濟矛盾相互作用,國際上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都有可能對我國社會穩定產生影響。
從國內看,改革發展越來越多地觸及到深層次的利益矛盾,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增多,社會矛盾糾紛增多。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增多,刑事犯罪案件仍在高位徘徊,經濟犯罪對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的危害加大,暴力恐怖活動已對社會穩定構成現實威脅。社會管理領域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政法部門執法辦案和社會管理難度增大。安全生產事故、治安災害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增多,而我們的應急處置機制還不夠健全和完善。
因此,只有不斷深化平安建設,落實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才能有效應對國際國內各種嚴峻挑戰,為改革發展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重視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社會治安隱患,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中央指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構建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協調、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工作體係,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
根據中央精神,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首先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情報信息網絡,不斷完善信息收集、信息報送、信息分析制度,確保對涉及各類矛盾糾紛的信息反應靈敏、處置及時。其次,及時將排查出來的問題報告黨委和政府,認真處理和解決。
再有,對症處理不同類型的矛盾糾紛:對涉及穩定的重大隱患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分析研判,及早預警,妥善化解。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由所在地區、部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挂帥,集中力量,盡快化解,防止矛盾蔓延擴大。對確需上級有關部門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對涉及眾多群眾利益而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則要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症結,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二是進一步拓寬矛盾糾紛的化解渠道。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城鄉基層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律師協會等群眾組織和各種行業協會等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制度,對矛盾糾紛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確保每項工作、每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確保群眾反映的各種利益訴求和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前不久,中央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作出決定,今年在全國范圍全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其中對政法、綜治部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提出了要求。今年的平安建設工作部署提出,充分發揮綜合治理的優勢,把平安建設工作要求與中央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部署緊密結合起來,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爭取更好的工作效果。
夯實社會治安基礎
解決好人民群眾關注的社會治安問題,是平安建設的核心內容,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在社會治安方面,平安建設工作將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建設,強化源頭治理和社會管理,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
《瞭望》新聞周刊了解到,在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建設方面,按照有關部署,一是繼續深化警務制度改革,優化警力資源配置,精減上層,充實基層,深入推進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
二是因地制宜加強技防建設。例如,目前北京市居民小區科技創安覆蓋率達到了65.7%,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技防設施普及率達到100%,公共繁華場所技防設施普及率達到86%。
三是通過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落實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治安防范責任,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例如,吉林省已經實施了政府出資購買公益性崗位,建立城區專職治安員隊伍的措施。到目前,全省城區通過政府出資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方式招聘專職治安員20386名,使全省專職治安員隊伍達到4.4萬人,成為一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力量。
四是把農村平安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管理,著力解決影響農村穩定和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的突出問題,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將從八個方面入手:廣泛開展“平安鄉鎮”、“平安村寨”創建活動;深入開展農村“嚴打”整治鬥爭;切實抓好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加強農村治安防控體係建設;加強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服務管理教育工作;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加強農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加強農村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
加強社會管理,也成為自下而上平安建設關注的一個重點。
《瞭望》新聞周刊了解到,其具體工作包括加強對社會人、社會組織、特殊行業和互聯網“虛擬社會”的管理,對在我境內居住的外國人的管理和服務,對流動人口、進城務工人員的治安管理與服務,對閒散青少年、流浪兒童、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人員的教育、管理和服務、救助,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吸毒人員的戒毒、幫教,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國內民間組織、新興社會組織的管理等諸多方面的內容。
在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方面,首先將針對打黑除惡鬥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進一步深化打黑除惡鬥爭:加強督導檢查,加大對挂牌涉黑案件的督辦力度;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堅決鏟除各種惡勢力,特別是農村惡勢力;堅決查處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鏟除其賴以生存發展的經濟依托,確保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更大成效。
其次,將繼續堅持“嚴打”方針,依法嚴厲打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
此外,下一步平安建設還確立了防范和打擊暴力恐怖活動、“法輪動”等邪教組織活動;打擊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各種犯罪活動;防范和嚴厲打擊貪污賄賂、瀆職、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掃除黃賭毒等工作重點。(《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陳澤偉)
全國綜治工作會議召開 深化平安建設迎十七大
4月16日至17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陜西省西安市召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羅幹出席會議。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周永康、顧秀蓮、肖揚、賈春旺、王勝俊、陳冀平及中央綜治委委員出席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治委主任、政法委書記、綜治辦主任及各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綜治委主任、中央綜治委委員和中央綜治委部分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出席了這次會議並作了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