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監察局首批政風行風督察員名單
昨日,廣州首次聘任15名政風行風督察員。
昨日上午,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召開增聘特邀監察員暨聘任首批政風行風督察員會議,向來自全市不同黨派、不同部門、不同專業、不同行業的特邀監察員和政風行風督察員頒發聘書。據了解,監察員和督察員將對全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政風行風進行督察。
據了解,近年來,廣州市通過加大專項治理工作力度,一些領域的不正之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受利益格局和利益驅動等影響,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治理工作仍然存在反彈的壓力。特別是從今年“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映的情況來看,少數職能部門缺位、越位、失位,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還時有發生,政府運行管理成本過大的問題依然突出。
根據市委主要領導的建議,市監察局首次聘任政風行風督察員,這次聘請的督察員共15名,分別來自區、縣級市、市直基層單位和民營企業等不同階層,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特邀監察員等,涉及的行業包括教育、環境、建築、農業、運輸、旅遊、新聞、醫藥、律師等多個領域。
據了解,督察員有權參加或列席監察局召開的有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還可以持證參與調查、監督等活動。首批督察員聘期一年,期滿後因工作需要可徵求本人及所在單位同意後續聘。
但督察員若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免除其資格:利用督察員身份從事與政風行風督察無關的活動;督察不作為或作為不力的;受到黨紀或行政處分的;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其他不能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的。
昨天上午,市監察局還為新增聘的12名特邀監察員頒發了聘書。(記者 張玉琴 通訊員 穗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