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參加港姐選美,成都少婦竟然冒用身份證鋌而走險!昨日記者獲悉,青羊法院對這起偷越國(邊)境罪案件宣判,36歲的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
2006年3月,唐某以到香港參加選美超齡為由,向其侄兒借用其女友鄧某的身份證,通過一家旅行社騙取了出入境護照和港澳通行證,此後,她冒用鄧某
名義先後18次從羅湖口岸往返大陸與香港之間,其間,又4次往返香港和泰國之間。法院審理認為,唐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犯罪,鑒于唐某係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其主觀目的不是參與非法活動,遂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