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日),北京朝陽區三間房鄉東柳村村民張永明將三間房鄉政府告上了朝陽法院。他認為鄉政府提供給他的5套回遷安置房不僅質量不合格,還縮水30多平方米。請求法院判決鄉政府給他提供同等面積和質量的房屋,並賠償100萬元。三間房鄉黨委副書記昨日回應稱,不能提供同等面積房屋,只能補償差價。
村民
房屋戶型與約定出入較大
張永明訴稱,2005年9月17日,他與鄉政府簽訂《三間房鄉綠化隔離地區集體土地騰退安置協議書》,承諾騰退21間房屋,鄉政府補償款112萬余元,其中110萬余元用于購買鄉政府提供的5套回遷安置房。
張永明稱,入住後他發現,5套房屋縮水總面積達30.25平方米。而且房屋戶型與協議約定出入很大,兩居室變成了“中間廚房兩邊房間”的一居,一居室洗手間轉身都困難。已經入住裝修的鄰居告訴他,有的房屋連防水都沒有做。
同時被起訴的還有開發商北京百利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東柳村黨支部書記趙富林。張永明認為村幹部擔任開發商負責人導致拆遷工作有失公平。
鄉政府
大部分村民已接受補償
張永明的安置房在規劃中屬于B8區。《三間房鄉政府信訪事項受理告知書》載明,與張遭遇相同的還有數十戶。在今年1月初致B8區回遷戶公開信中,鄉政府承認,指出因把關不嚴,監管不夠造成回遷房面積縮水。並責成開發商進行整改,與村民協商解決。
據悉,事後大部分村民接受了差價補償,現已入住。昨日,三間房鄉黨委副書記陳傑稱,目前只剩下包括張永明在內的3戶還未簽訂補償協議。
陳傑介紹,縮水只能補償,不能提供房屋,補償價是購買價的雙倍。當初的購買價格約為2800元,鄉政府通過多次做工作,最終使接受補償協議的村民獲得了每平方米1萬元的補償款。對于張永明為什麼不接受這個補償價,陳傑認為張想要更多的利益,並表示,不能接受100萬元的索賠,但最終會尊重法院判決。
對于趙富林擔任開發商法定代表人的問題,陳傑解釋稱,土地是村集體所有,當初是想更好地發揮村委會的主動性,為村民服務,但執行時發現不妥,已經責令趙富林辭去開發商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記者陳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