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安徽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兼安徽省徽商集團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項宣橋涉嫌受賄一案,擬定于今日在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今年51歲的項宣橋,曾先後擔任宣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等職,1996年,轉入企業任職,並一步步坐到了徽商集團總經理助理兼徽商集團
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的位子上。
被控受賄50余萬元
2007年4月,隨著徽商集團多人案發,項宣橋也“難逃此劫”。4月6日,他因涉嫌受賄罪經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依法逮捕。據了解,項宣橋的“問題”主要出在他擔任安興公司總經理、安興聯合總公司副總經理及安興股份公司總裁期間。
據公訴機關指控,項宣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現金共計52.5萬元,購物卡1.6萬元。而項宣橋收受賄賂,主要是發生在工程建設上,特別是在蚌埠二馬路小商品批發市場項目開發上。
2萬元打開“欲望之門”
項宣橋第一次“濕鞋”是在2000年1月。當時,他擔任安興公司總經理,負責蚌埠二馬路小商品批發市場項目開發。
原蚌埠市第一建築公司副總經理高某某找到項宣橋,想承接工程。2000年1月30日,高某某以蚌埠市亞珠建築安裝工程總公司名義與安興公司簽訂了承建合同,承接安興公司該項目的拆遷恢復樓1號樓、8號樓及物業管理樓建築工程。在簽訂合同前,高某某為了能順利承接到工程,到宣城市項宣橋家附近,打電話約項宣橋出來見面。隨後,高某某將裝有現金2萬元及一些營養品的禮包送給了項。項宣橋收下。
自此,項宣橋的“欲望之門”被打開,此後他又先後收了高某某2萬元現金和購物卡3000元。
從一人身上撈了40多萬
在給項宣橋送錢的人中,合肥同志廣告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某“貢獻”最大。據指控,張某與項宣橋認識後,為感謝項宣橋對他業務的支持和幫助,先後送給項宣橋現金41萬元,購物卡1.2萬元。項宣橋和張某的初次“打交道”也是源于蚌埠二馬路小商品批發市場工程。2000年4、5月間,張某找到項宣橋商談該項目商品房的銷售代理。2001年3月13日,該廣告公司以安佳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名義與安興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合同。2001年至2002年在結算代理費用期間,張某為了感謝項宣橋能及時支付代理費,4次送給項宣橋共計4萬元。
此後,項宣橋和張某又在其他工程上繼續“合作”。而項宣橋收取的“小意思”,也從一次1萬,增至15萬、20萬…… (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