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環境保護法已經刻不容緩。面對要求修改環境保護法的強烈呼聲,今天(7日),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立法專家告訴記者,啟動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條件已具備,該委已經提出建議應對環境保護法進行全面修改。
據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介紹,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全國人大環資委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中,有469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關于修訂環境保護法的15件議案。這些議案認為,現行環境保護法已不能適應當今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建議盡快進行全面修訂,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頒布施行于1989年,面對日前復雜的環境形勢,這部法律實施了17年卻從未修改過。此前,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曾明確提出,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已經過時,刻不容緩地需要修改。
據介紹,2004年以來的三年中,全國人大以及全國政協共接到關于修改環境保護法的建議和提案35件,佔環保立法建議和提案總數的近一半,全國人大代表多達400余人次參與建議。
最近,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立法專家經過調研也認為,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現行環境保護法已經不能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針對代表們提出的“修訂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圍繞環境保護法修訂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對一些修訂涉及的重要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和論證,明確了法律的修訂思路。
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立法專家表示,啟動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的條件已經具備,建議將環境保護法的修訂列入下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記者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