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在山東犯下搶劫、強姦、殺人、敲詐勒索等多種罪行。昨日庭審時,該男子竟然在法官宣讀其罪狀時耍橫叫法官閉嘴,經過法官當庭訓誡才不再說話。最終該男子被判處死刑。
“別念了!我都認了,還念什麼?”昨天,青島市中院開庭宣判,身負一條人命,搶劫
、強姦、殺人、敲詐勒索罪行累累的被告人梅某竟然要求法官“閉嘴”。梅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受害人家屬22萬余元。
流竄三地作案12起
“7000元租給我吧,我想讓老婆經營服裝店。”去年8月11日下午1時許,吉林男子梅某以租店為名,趕到膠州市廣州南路女店主焦某經營的服裝店中,雙手猛掐焦某的頸部、並用床單捂悶,殺死焦某,搶走價值5000余元的財物。
去年11月6日上午8時30分許,梅某故伎重施,在膠州市蘭州東路捆綁住受害人傅某的雙手,搶走價值1萬余元的財物,又強姦了傅某,還用手機拍下她的裸照後離開現場,傅某隨即向警方報案。
“不想你的照片上網,就拿5000元錢來!”去年11月8日9時許,梅某以曝光裸照相要挾敲詐勒索傅某。警方得知後,讓傅某跟梅某通電話來拖延時間,警方利用技術手段掌握梅某的行蹤,兩個小時後,在一處公用電話處抓獲梅某。去年11月9日,梅某被刑事拘留,12月13日被逮捕。
警方調查得知,梅某是吉林通化人,28歲,沒有固定職業。從去年2月起到11月,梅某先後在膠州市、平度市、濰坊市連續作案,分別以租店、租房、購物等為名,採取掐扼頸部、持刀、鐵棍相威脅、捆綁雙手等手段,搶劫作案12起,致1人死亡,其中未遂1起,共劫得財物價值2.6萬多元;強姦作案6起,強姦婦女6人;敲詐勒索作案未遂1起。
宣讀罪狀時他插嘴
“別念了!我都認了還念什麼?”梅某在法官宣讀其罪狀時大聲對法官說,經過法官當庭訓誡才不再說話。
市中院認為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並致1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搶劫;還強姦婦女3人(另三起證據不足),並以曝光被害人裸照相要挾敲詐,其行為還構成強姦罪、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以數罪並罰,被告人梅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被害人焦某的家屬民事賠償22萬余元。
“我認了,不上訴!”梅某聽到死刑判決以後,表現得很平靜,沒有絲毫的悔罪表現。
受害人家屬在庭後表示判決“大快人心”。被害人焦某的母親庭後對記者說,焦某是他們的獨生女,被害時只有25歲,女兒的去世對他們一家帶來了沉重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