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 李薇薇)“進一步完善對刑罰執行的全程同步監督機制、對監管人員瀆職行為的監督機制以及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等。要適應監管部門推行的監獄布局調整和社區矯正工作試點等改革措施,建立和完善巡回檢察、監外執行檢察、社區矯正監督、勞動教養審批活動監督等相關監督工作機制
,豐富監督形式,改進監督手段,增強監督效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16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第五次監所檢察工作會議上要求,進一步深化監所檢察工作改革,積極探索符合監所檢察工作特點和規律的新思路、新機制,提出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新辦法、新舉措,實現監所檢察工作的創新發展。
賈春旺指出,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普遍實現派駐檢察與監管場所的信息係統聯網,強化對監管活動的動態監督,取得了良好效果。要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檢察業務、隊伍和信息化“三位一體”機制建設,通過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對監所檢察工作實行嚴格的流程管理、質量控制,實現從結果監督向過程監督、事後監督向同步監督、靜態監督向動態監督的轉變,提高監所檢察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此外,賈春旺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力度,加強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重視抓好監所檢察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推動監所檢察工作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