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洛夫婦被審查起訴
涉嫌受賄罪名 初查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今年4月6日,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
。記者昨天(27日)獲悉,反貪部門已初步查實,周良洛夥同妻子涉嫌收受他人1000余萬財物,夫婦兩人被移送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進行審查起訴。
這意味著,周良洛案已正式進入司法處理程序。
周良洛,男,今年49歲。在被紀檢部門調查前,周良洛曾先後擔任朝陽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海淀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
今年4月6日,周良洛被紀檢人員帶走;4月24日,海淀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周良洛辭去海淀區區長職務的請求;今年7月,有關部門對周良洛做出了“開除黨籍、開除行政職務”的雙開決定。
記者昨天獲悉,周良洛案由北京市檢察院反貪部門查辦。大約1個多月前,該院反貪部門將周良洛一案的司法材料移送到市檢二分院,並指定由市檢二分院的公訴部門對周良洛案進行審查起訴。在移送材料中,周良洛涉嫌受賄這一罪名,反貪部門初步查實其的犯罪數額為1000余萬。這與紀檢部門此前的調查結果沒有太大出入。
同時被移送審查起訴的,還有周良洛的妻子魯小丹。魯小丹1962年6月生于哈爾濱,曾供職于歌華集團。在周良洛擔任朝陽、海淀兩區的主要領導人期間,魯小丹先後成立了北京盛世風華現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北京誠信世家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
反貪部門亦初步查明,魯小丹涉嫌收受他人800余萬元賄賂。據悉,她的犯罪事實,大部分與其丈夫周良洛相互重疊,但檢方做了分案處理。
記者昨天了解到,反貪部門查實的這2筆數額,並不一定是檢方的公訴數額,也很可能不是法院最後判定的涉案數額。
名詞解釋·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是刑事訴訟中的一個重要的內部監督程序。
在該階段,公訴部門將對偵查部門移送的案卷材料進行審查,以確認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是否準確、證據是否充分、有無遺漏罪行、有無其他應該追究的人等問題。審查期滿後,審查人員可作出起訴、不起訴或退回補充偵查這3種意見,並報請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記者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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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長周良洛收受賄賂生活腐化被“雙開”
今年4月以來,中共北京市紀委對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周良洛在擔任朝陽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海淀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周良洛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北京市海淀區原副區長星志國被判12年
判決生效
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認定海淀區原副區長星志國受賄和隱瞞境外存款兩項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星志國12年有期徒刑。
星志國,男,46歲,北京人。2003年5月,海淀區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1次會議,在海淀區前區長周良洛的舉薦下,星志國被任命為海淀區副區長,分管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商務和編辦等工作。在此之前,他擔任過多年的海淀區財政局局長。2005年7月23日,從副區長卸任擔任一國有公司老總的星志國被紀委人員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