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華網主頁 - 新華法治
道交法
2007年12月29日 14:46:3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留言 打印 關閉 

    新華網快訊: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9日上午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本決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修正)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 執法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全文

     立法檔案·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立法,從民意出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修改審議聚焦

    新華網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田雨、鄒聲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擬對現行法律第76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進行修改。10月25日,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修正案草案。如何進一步完善修正案草案,以更好地體現民意,成為與會人員審議時關注的焦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修改審議:以人為本尊重生命    

   25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在維持過錯推定原則的同時,進一步明確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情形下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第76條摘要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一方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76條沿革

    ●1999年,沈陽頒布《行人與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人車相撞,行人違章,司機不負責任,行人擔全責”。被民間稱為“撞了白撞”規定。

    ●2000年,國內20余城市相繼推出“撞了白撞”條例。

    ●2003年6月,全國人大分組審議《道交法(草案)》,“撞了不白撞”是否寫入法律,成為焦點議題。

    ●2004年5月1日,《道交法》開始實施,第76條否定“撞了白撞”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有過錯、司機無責,降低賠償額度。

    ●2004年9月,經立法聽證會討論,北京出臺《北京市〈道交法〉實施辦法》,規定人車相撞,行人違法、司機無過錯,按照最低比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責任編輯: 底東娜 )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 災區治安秩序平穩 未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
· 公安部抗震救災前線指揮部:搜救不留死角
· 公安機關查獲35起網上造謠、6起網絡詐騙案
· 慈善總會未授權或者聯合個人進行慈善募捐
· 騙捐案告破 警方提醒 把李冬梅們揪出來!
· 法律咨詢:地震對訴訟期限有何影響?
· 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規范審理公司解散清算案件
· 溫州爆炸案告破 係賭博糾紛引發 造成17死40傷
· 全國公安機關向四川地震災區累計捐贈款項達1.6億余元
· 公安部緊急採購100輛摩托車和20輛皮卡車連夜運災區
· 全國司法行政係統情係災區 目前已累計捐款7500多萬
· 檢察官衝進看守所:“我們就是死也要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