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她先給人家錢,她就是不聽……”昨天,被控拒絕執行法院判決罪的李春義在法庭上痛哭不止,面對記者們的長槍短炮,這位撞死殘疾人,花掉人家20萬賠償款的欠債者終于表示出了後悔,“我一定把錢還上。”李春義抹著眼淚信誓旦旦地說。
昨天,李春義一家三口被押上海淀法院的法庭,他們承認了所有控罪。據悉,目前法院已經扣押了李家的兩輛車和28000余元,這些錢物將賠償給死者家屬。
2004年,李春義駕駛著大貨車將騎殘摩車的王某撞死。之後,李春義被法院判決賠償死者家屬25萬余元。李春義一家在拿到保險公司賠償的20萬賠命錢之後,卻將這錢用于還債、買車和給自家人購買保險,居然沒有主動給死者家屬一分錢。該案最後移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當李春義一家三口被捕時,賠償款已經被消費殆盡。
而死者是一名殘疾人,他的女兒也有殘疾。只有死者妻子是健全的,家庭十分貧困。李春義一家隨後的做法,讓死者一家的生活陷入了極端貧困中。
事件還原
絞盡腦汁逃賠償
“當時害怕大貨車被法院賣掉,賠給死者家屬。”李春義說,事故發生後一家就商量如何應對法院。
李春義一家聽說將大貨車過戶就能躲避法院的執行,于是找到李春義的弟弟,要求把車過戶給他。李春義的弟弟說:“李春義和嫂子張桂芹找我商量了好多次,我不同意,他們就大哭大鬧。”為了把車過戶給弟弟,李春義還制造了自己欠弟弟8萬元的假債務,向門頭溝法院申請了“支付令”。可是,李春義的弟弟感覺事關重大,在最後關頭拒絕了哥哥的要求。隨後,李春義的兒子李媛聯係,將車過戶到朋友名下。
2006年,李春義一家與保險公司打官司有了最後結果,保險公司被判決賠償20萬元給李家。這筆錢本應該是賠給王家人的錢。可是,李春義兩口子卻為這件事情打了一晚上架。“我說要賠給人家,她不讓。”李春義說,老婆張桂芹堅持要把這筆錢還給娘家人。因為,他們在購買大貨車時,張桂芹向娘家人借了10萬元。最後,李春義妥協了。張桂芹在領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後,當天下午就趕到涿州的娘家,償還了10萬元的債務。剩下的10萬元,張桂芹給了兒子4萬元買了二手車,還購買了幾份保險。
李春義的兒子李媛在法庭上說,死者家屬曾經打過他手機,索要賠償。“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就應付了兩句,挂掉了。”法官多次找李春義的家,還從他家找到了8000元現金。當得知李春義一家這樣處理保險公司的賠款時,法院將案件移交給了公安機關。
對話當事人
記:你們當初為何不肯給錢呢?
李春義:那車要被拿走了,我們就沒收入了。
記:那法院判決之後,有沒有想過應該按照判決辦事呢?
李妻:我們不服,我們上訴了。我們是正常行駛,他(李春義)開車。我坐車。我看見了,那人闖紅燈了。而且,說我們只有一半責任,憑啥給那麼多錢。
記:有沒有想過,要是全責的話,可能會判決賠償得更多。
李妻:這沒想過。
記:保險公司給錢之後為什麼也不賠呢?你們有沒有想過被害人?
李妻:……
這時,李春義已經號啕大哭起來了,邊哭邊回答問題:“我一直說賠給人家,她(張桂芹)就不讓。一定先還給她娘家錢。我們都打起來了……我之後一定要把錢還上,我已經覺得沒臉見人,都是因為自己當時的一點私心,弄成現在這樣。”(記者
李婧)